银行金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docx
《银行金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金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银行金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第一条金库代理业务是指受人民银行委托代理其货币发行业务和受金融同业、系统内他行委托代其保管现金、款箱、有价单证及其他重要物品的业务。金库代理业务包括:代理人民银行货币发行业务;金融同业款箱寄存业务;系统内他行现金调拨、款箱寄存业务等。第二条金库代理业务必须报经一级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开办。第三条开办代理业务的金库应管理规范,金库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齐全,制约机制落实到位,连续三年内金库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且库房必须具备专区保管代理物品的条件。网点库原则上不得开办金库代理业务。第四条金库代理业务的委托方仅限于人民银行、金融同业、系统内他行,其他单位或部门的委托不得受
2、理。第五条代理人民银行货币发行业务,按照人民银行货币发行库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接受人民银行监督和指导。第六条代理金融同业款箱寄存业务的,双方必须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规定服务的内容、形式、收费标准、押运方式、交接方式等,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和操作程序,分清法律责任。服务协议或合同要经一级分行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同意。第七条代理系统内他行现金调拨、款箱寄存业务的,审批行应正式行文明确代理金库和被代理营业机构之间代理服务的内容、形式、押运及交接方式和双方职责、权限等。第八条代理保管的物品实行封箱寄存,由委托方装箱、加锁(加封)后方可入代理金库专区保管。代理金库只对代保管箱体、锁具、封签的完整性负责,不对箱内实物负责。第九条委托方人员不得进入金库保管区,因业务需要进入交接区的,应严格执行身份认证和登记制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金库 代理 业务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