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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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义市播州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省、市、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一部分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民政部门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认真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社会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政策全面落实,民政兜底保障基础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区划地名、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事务、婚姻登记等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有力助推了全区经济
2、社会发展。(一)民政兜底保障基础不断夯实1城乡低保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城乡低保标准持续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2016年每人每月545元提高到2023年每人每月675元,增幅23.85%o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16年每人每年3132元提高到2023年每人每年4332元,增幅38.31%o二是着力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定期与扶贫部门共享比对数据信息,对建档立卡户收入进行再核实、再测算,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实现了低保政策与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三是精准认定对象。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其他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已启动并严格执行
3、低保“一卡通”发放。“十三五”期间共计发放低保金4.81亿yGo2特困供养能力稳步提高。一是特困供养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制定出台了播州区特困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播州区特困供养对象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等文件,规范统一了特困救助供养标准。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23年特困供养金标准为878元/人/月,较2016年分散供养增加了518元,增幅143.89%;较2016年集中供养增加了278元,增幅46.33%o三是强化特困人员认定和照料护理。探索规范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认定条件,落实好护理政策。坚持对所有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定期走访,对得不到有效照料的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督促劝其入住敬
4、老院,对于其他对象严格落实好照料护理人,按要求签订好照料护理协议,并督导履职情况,确保照料护理得到保障。四是着力提升养老机构环境。投资IOOO余万元完成8个乡镇敬老院提质改造,特困供养水平大幅提升。五是及时发放特困供养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到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按月拨至敬老院集体账户。“十三五”期间共计发放特困供养金5700余万元。3 .临时救助作用发挥明显。一是突出“托底线、救急难”,科学确定临时救助对象范围、临时救助标准、申办程序和资金管理。建立完善了遵义市播州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遵义市播州区急难救助实施方案、播州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管理
5、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二是设立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每个乡镇常态配备3万元救助备用金,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三是对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共为14921名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资金2238余万元。三是实行临时救助分级审批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及时有效实施救助。遇情况紧急需立即救助的,采取“先行救助,后完善手续”方式,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十三五”期间共计发放救助金2097.2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2万人次。4 .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持续提高。强化孤儿动态管理,将审批、发放工作与系统管理结合起来,每月按
6、时足额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其个人账户,孤儿基本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23年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较2016年每人每月增加了450元,增幅为75%;机构养育孤儿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较2016年每人每月增加了600元,增幅为60%o“十三五”期间共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777.09万元。5 .全力实施新出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制定了遵义市播州区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播府办函(2023)1号)文件,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入户核查,切实做到摸排不漏一人,数据真实可靠,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和方式发放补贴。“十三五”期间全区共
7、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245.433万元。(二)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1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村(居)务公开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强化社区治理,探索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出台了播州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探索建设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坚持统筹推进,推动城乡社区协调发展,坚持机制创新,增强城乡社区治理活力”为任务、以“明确部门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二是严格换届选举和缺额补选。依法组织开展并顺利完成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参选率达86.8%,海选率达87
8、%o开展村(居)委成员缺额补选,目前为止,全区共补选主任35名,副主任8名,委员37名,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142人。三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通知,促进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健全“小微权力”日常监督,明确小微权力运行违纪责任。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纳入村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引导村干部规范行使权力,增强村(社区)干部“按照清单办事、依照规范用权”的意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宣传栏(窗)等载体,广泛宣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四是规范实施“四议两公开”,对需公开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党组织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社区)民会议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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