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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立学校工资管理制度(5篇)私立学校工资管理制度(通用5篇)私立学校工资管理制度篇1为了扶持我区民办教育并促进其健康发展,调动民办学校教师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依据龙岗区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暂行办法,区政府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民办学校(含小学、初中、高中,下同)教师工资,为规范相关补贴的发放及管理,特制订本办法。一、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的发放对象和范围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在龙岗区民办学校服务一年以上的教师。二、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发放人数的核定方法1、核定学生总数。区教育局按照深圳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核定每个民办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及相应的班级数,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小学、初
2、中、高中的每班学生数,核定每个民办学校所能招收的学生总数。2、核定教师总数。区教育局根据核定的每个民办学校所能招收的学生总数,并按照编制部门规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核定每个民办学校各学段、各学科应配教师的人数及学校教师总人数。通过上述方法核定的每个民办学校的各类教师人数及总人数,作为该校可以享受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人数的上限。实有符合条件的教师人数低于上限人数的,按照实有符合条件的教师人数给予补贴。超出上限部分的人数不予补贴,可由民办学校参照本办法自行发放工资补贴。三、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发放的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高中教师必
3、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中师以上学历。3、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龙岗区服务一年以上。4、持有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证书。5、各岗位人员须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工作量。6、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7、在龙岗区同一所民办学校连续工作满一个学期。8、学期工作考核等级为“称职”以上。9、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10、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四、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小学、初中教师每人每月补贴600元人民币、高中教师每人每月补贴500元人民币。五、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发放程序1、申报(1)申报时间:每学
4、期结束前三周内。(2)申报主体:民办学校教师。(3)申报方式:由各民办学校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补贴人数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统一进行申报。(4)申报材料民办学校教师须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证、计划生育证明等证明材料,填写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申报表。民办学校须提交:民办学校与教师签订的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由深圳市教育局规定的文本)、符合条件的教师签名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和社保清单、教师考核材料、教师继续教育材料、符合条件的教师汇总花名册等材料。民办学校应认真审核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连同教师个人申报材料一起报送所在街道教育办公
5、室。2、初审各街道教育办公室对民办学校报送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审验各项资格证明原件并与复印件核对。对初审合格的教师出具初审意见,连同学校及教师个人提供的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区教育局社管科。3、复审(1)区教育局依据核定的各民办学校补贴人数组织专门人员对各街道教育办公室报送的民办学校汇总教师名册及全部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复审。(2)在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申报表上签署复审结论,留存所有材料复印件存档,确定各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名单。4、公示区教育局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民办学校教师名单在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五天。5、立户审查合格的民办学校教师统一由区教育局在通过招标确定的结算银行设立教师个人帐户。6
6、、发放每学期初一次性发放上学期的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账户。六、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发放的监管与考核1、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发放后,各民办学校不得降低原有的教师工资标准,而要采取措施逐年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如发放给教师的工资出现下降以及工资发放水平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民办学校,不纳入区政府专项资金补贴教师工资的范围。区教育局将民办学校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情况纳入年审检查的内容,检查结果与年检结论挂钩。2、区教育局每学期对民办学校进行一次教师工资补贴发放的专项检查。如发现学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当年年审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各种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资格。3、民办学校教师的每月工资补贴纳
7、入本人当月工资收入合并计算应税所得并由所在民办学校代扣代缴。4、民办学校中优秀管理人才和优秀教师按照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引进培养中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进行认定,认定后增加发放特殊津贴每月1500元。七、本办法实施期间为20_年至20年。八、本办法解释权在龙岗区教育局。私立学校工资管理制度篇2东莞小桔灯培训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尽最大努力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学校,教师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工资制度标准。教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奖金四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核定以学历,教龄和现实的教学能力为依据由校长考核确定1、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
8、资1300元2、大专及以上学历1300元一1500元3、基本工资按10%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二、岗位工资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反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
9、资。三、课时工资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15元课时计算。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2元课时计算。一对一课时费:小学15元每课时,小升初17元每课时,初中20元每课时,初三22元每课时。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1.5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2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60,小升初80,初中IO0,初三120)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20%发放给科任老师。四、奖金,提成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3%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
10、班一人按实收金额3%奖励。续班人数超过80%的按实收金额5%奖励。附件一:小桔灯招生奖金发放及分配标准为激励老师招生热情,本着多劳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则,学校决定对招生老师实行奖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点较多,为了避免因奖金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特别制定此标准。奖金严格按标准公开发放。分配标准:1、本班学生续学,本班学生家长介绍,本班学生介绍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2、经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上门并未经试听即交费的学生归招生老师。3、自动上门未经试听即缴费的归接待老师。4、经小桔灯招生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的学生经试听后缴费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5、因试听不满意或不通过无法讲试听课而由其他老师带课的学生奖金归
11、代课老师。6、由学校组织活动现场报名的学生奖金参加工作的老师平均分配。7、经老师个人沟通上门试听其他老师课的学生奖金归两人共同平均享有。私立学校工资管理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绩效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学校效率和持续发展的保证,体现了学校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和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以建立起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激励员工的公平的薪酬绩效体系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三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坚持“以岗位为基础,以业绩为导向”的付薪思路。第四条薪酬的结构共由以下部分构成:月度工资、课时费
12、、工龄、福利津贴。各部分及比例具体参见下表:岗位工资指该岗位员工的工资基准,体现的是该岗位员工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度。1、岗位工资2、全勤工资根据月度统计结果发放,按照统计当月迟到,无故旷工,请假的天数等项目进行发放,超过规定者一次性取消全勤奖励发放。3、交通补助根据月度统计结果发放。其中实习员工不享受,无外勤教学任务员工不享受。4、课时费按照学校现行具体课时费管理规定执行并严格统计。5、工龄在学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以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月算起),从满1年后的第一个月开始每月增发工龄工资,标准为50元;然后工龄每增加一年,增加50元,从满第五个年开始每年增加100元,累积增加至850元为止。例如:A员
13、工于20_年5月18入职,在20_年6月19日开始每月计算工龄工资50元,到20年6月19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如此类推,到20_年6月19日,每月工龄工资为350元的标准。此执行标准自薪酬管理制度施行之日起实行,不补发,不扣发。6、福利津贴此部分为非风险性津贴,满一年正式员工享受。第三章员工薪酬分配第五条满一年正式员工1、满一年正式员工,从第二年开始,可享受带薪休假5天,5年以上者10天,此休假天数可从当年请假天数中扣除。2、此年休假不累计,不休者第二年不补休。3、享受相应保险权利第六条未满一年正式员工1、每月从月度工资中扣除200元,作为风险绩效工资存入个人专有账户,存满一年共计240
14、0元。2、正式满一年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10日内一次性返还全年风险绩效工资(不计利息)。3、根据签订的聘任工作协议书中有关条款规定,未遵守学校规定,不提前1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调离和辞职员工,扣除相应累积月份的全部风险绩效工资。4、不享受保险权利。第七条实习期员工的薪酬待遇实习期薪酬标准为IOOO元,实习期满,享受所聘用相应岗位的岗级及相应的薪酬待遇。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八条每月3日前,负责管理人员上报上个月的相关课时等统计结果及报表。第九条薪酬工资按照统计结果每月5日前发放上个月工资。第四章招生奖励薪酬第十条学校奖励薪酬为扩大学校招生制定,体现学校效益和员工利益相适应的原则。当学校出现经营困难
15、时,学校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的奖励薪酬进行调整。第十一条开新班奖励薪酬统计方法1、新开班热身课不计入课时费和奖励薪酬范围;第十二条续班薪酬的发放统计方法第十三条行政人员薪酬奖励发放统计方法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薪酬相关内容由学校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从20_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第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由学校负责,经全体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私立学校工资管理制度篇4一、各校区总务处是财产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统一收发、调配、登记入帐,保管和核对等工作,全体师生必须协同做好此项工作。二、财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校产、校具及采购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三、财产使用实行分室管理,落实保管使用责任制,各校区每学年进行一次清点、维修和报废。校产维修、报废要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主管校长批准,并要办好报废手续,填好清单。四、借用公物及领取有关教学用品,必须有出借手续,任何人都不准私自拿用公共财产。五、归还物品(器材)时要验收,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规章办事。六、贵重仪器的购置和出借,必须经校领导批准。七、爱护公共财物,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八、节约水电,放学下班要关好电源,发现浪费现象要予以批评教育。私立学校工资管理制度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