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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协议书(14篇)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协议书(精选14篇)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协议书篇1甲方(企业方):公司(行业、区域)乙方(职工方):公司(行业、区域)工会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代表人数:人代表人数:人提示: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人数应不少于3人,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行业(区域)协商企业方首席代表应推举产生。协商双方也可委托本单位以外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
2、商试行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一年度工资调整幅度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参照本市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年度除经营者以外的职工平均工资在上年万元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为%O(或者增幅在%-%之间)生产服务等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为%O提示: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应当作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双方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销售额、利润等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或经营目标等,参照本市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应当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经济效益下降的,职工平均工资可维持原水平或适当下浮。企业应根据
3、所在行业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界定生产服务等一线岗位范围,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行业(区域)可协商产生行业(区域)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增长幅度,各个企业在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2、工资分配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本企业实行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示:企业应当制定覆盖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包括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结合实际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形式的工资制度,如管理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销售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等。3、
4、工资分配形式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岗位采用工资形式;提示:企业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如管理岗位采用计时工资、生产服务岗位采用计件工资、销售人员采用提成工资、技术岗位采用项目工资等。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一般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实行提成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确定提成比例。4、工资分配结构基本工资从月起提高元/月(或%)。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例不低于%o提示:工资结构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等组成,企业应当以确立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为基础,合理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和
5、绩效考核办法。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基本工资水平和所占比例。5、最低工资企业的最低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为(或不少于)。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占全部劳动者的比例不超过%o提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收入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企业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协商确定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人数应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内。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同类工种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也可协商确定以最低工资标
6、准作为基本工资的劳动者人数的最高比例。6、工资支付工资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工资支付日为每月日。加班工资按结算,在次月一日发放。提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做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并向劳动者提供本人的工资单。工资一般应通过银行发放,并按时足额存入劳动者个人银行帐户。加班工资一般应按月结算,并在次月发放;执行综合计时工时制度的,按批准的周期进行结算。7、津贴补贴(1)企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O提示:中班为工作至22点以后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点以后下班或夜间连续工作12个小时两种情况,早班为凌晨5点以前上班。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贴标准。(2)高
7、温季节津贴适用的岗位是、。提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高温季节津贴的发放对象。(3)工作餐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元/餐。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提供免费工作餐或者发放工作餐补贴。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作餐标准或补贴标准。(4)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元/月。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上下班提供班车或者发放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8、根据企
8、业实际情况,设立、保险福利项目。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除法定社会保险以外的其它保险项目,如企业年金、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市总工会的各项保障计划、商业保险等。以及设立体检、疗休养、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项目,并协商确定相关福利项目的费用标准。行业(区域)可协商设定本行业(本区域)的保险福利项目,以及相应的最低费用标准。9、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字,并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生效。提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由协商代表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
9、全体人员公布。行业(区域)协商应列明覆盖的企业以及覆盖的劳动者人数。10、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11、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未规定的事项,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12、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式三份,企业方和职工方各执一份,审查部门存档一份。提示:行业(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所覆盖的企业和工会都应持有本合同文本。13、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适用于劳动者。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原则上应适用于企业的全体劳动者。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可以纳入用工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建立劳务派遣员工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实行内部统
10、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同工同酬。14、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终止前3个月内,双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方案。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涉及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方案,并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密切相关,有效期一般应为一年。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企业盖章)(工会盖章)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协议书篇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为保障劳动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从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
1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最低标准。第三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四条本协议有效期间,国家、省、市工资方面有新的规定,新规定的最低标准高于本协议标准的,执行新规定标准。第五条公司实行工资制度。职工工资由组成。第六条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每月不低于元。(本公司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是一元)。第七条公司实行每周一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一小时。第八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职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应提前至最近一个工作日支付。公司必须按约定日发放
12、员工工资,超过约定日未发放工资的,定为拖欠工资。员工工资必须足额发放,除法律、法规明确有规定可以扣除外,公司不得克扣或减发工资。第九条本企业岗位(工种)实行计件工资分配形式,协议期内计件单价为,计件定额为O实行计件工资的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发标准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一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第十二条根据政府公布的一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经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货币收入同比增(减)%o第十三条公司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造成职工工资损失的,除补足职工的工资损失外,同时还应加发职工工资收人25%的赔偿金。第十四
13、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_月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协议书篇3甲方(企业方):公司(行业、区域)乙方(职工方):公司(行业、区域)工会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代表人数:人代表人数:人提示: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人数应不少于3人,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行业(区域)协商企业方首席代表应推举产生。协商双方也可委托本单位以外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市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年度工资调整幅度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参照本市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年度除经营者以外的职工平均工资在上年万元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为。(或者增幅在%一一%之间)生产服务等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为虬提示: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应当作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双方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销售额、利润等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或经营目标等,参照本市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
15、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应当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经济效益下降的,职工平均工资可维持原水平或适当下浮。企业应根据所在行业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界定生产服务等一线岗位范围,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行业(区域)可协商产生行业(区域)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增长幅度,各个企业在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2、工资分配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本企业实行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示:企业应当制定覆盖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包括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结合实际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形式的工资制度,如管理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销售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等。3、工资分配形式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岗位采用工资形式;提示:企业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如管理岗位采用计时工资、生产服务岗位采用计件工资、销售人员采用提成工资、技术岗位采用项目工资等。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一般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实行提成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确定提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