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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专项安全制度目录一、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2三、事故管理制度7四、工资“三挂钩”制度11五、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13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5七、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7一、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3、职责3.1 总经理确保培训经费,并为人员能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3.2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需求分析、组织实施、考核、效果评价。4、控制程
2、序4.1 安全培训计划管理4.1.1 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根据岗位任职需求、法律法规要求和职工能力状况进行需求分析,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同时编制次年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总经理审批;4.1.2培训教育所需的人员、资金和设施由总经理负责落实;4.1.3 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4.2 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并做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在每次培训完成后,根据具体培训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填写相应的安全培训台账,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4.3 安全培训效果管理每次培训结束,人力资源部负责
3、安全培训效果调查,并以调查表为分析依据,进行安全培训效果评价,填写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审表并存档,作为下次培训、教育计划制定的依据。4.4 培训类别4.4.1 管理人员培训(1)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依据培训情况填写管理人员培训台账,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2)其他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他管理人员(指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进行再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4.4.2 新从业人员培训新进员工需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培
4、训时间每年不低于72学时。新进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公司、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1)公司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2)车间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的领导(或安全员)负责,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年间的生产特点、工艺设备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过去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车间安全管理
5、制度和安全规程;(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本岗位的生产特点、设备、安全知识,岗位操作方法及安全规程、安全装置、仪表设施、消防器材、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班组曾发生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等。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并在一个月内班组长指定专人传授和指导。4.4.3 “五新”教育培训如果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投产,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应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并填写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4.4.4 从业人员再培训为使员工继续保持和提高工作质
6、量和安全操作的观念,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再次培训,培训时间不小于20学时。4.4.5 其他人员培训(1)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并依据培训情况填写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登记台账。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填写入厂证发放记录,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3)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经过培训合格领取入厂证。4.4.6 日常教育培训(1
7、)各级领导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教育入手,做到逢会必讲安全,事事交待安全,处处注意安全,人人重视安全;(2)上级下达的安全文件、指示或通报,应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与贯彻教育;(3)每逢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前,公司、车间、班组都要逐级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4)当季节和气候发生特变(如:暴冷、暴热、暴风、暴雨等)时,要及进行安全防范和教育;(5)在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前,应由工程负责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与现场交底;(6)当本公司或外单位发生典型事故时,公司、车间应本着“三个对待”的原则及时进行安全教育;(7)公司、车间要充分利用黑板报、简报、标语
8、、投影仪、安全电视录像、安全展览、图片等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二、安全检查制度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达到预测和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3、职责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3.2 其他各部门、车间认真落实本制度。4、控制程序4.1 安全检查的准备和要求(1)确定检查的范围、目的、步骤和方法。(2)抽调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织,安排检查日程。(3)根据检查的范围和目的,确定检查重点。(4)根据检查的内容制定检查表,以便在检查过程中按要
9、求逐项检查,避免漏检。(5)发现隐患应及时通报,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章动火等行为应及时制止。(6)参加检查的人员应对检查的项目负责,严格检查,做好记录。4.2 安全检查的形式及内容4.2.1 综合性安全检查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由安委会组织,各职能科室参加,每季度检查一次。生产技术部综合性安全检查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每季度检查一次。车间综合性检查由车间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月检查一次。4.2.2 日常安全检查1.1.1 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检查车间安全员每天要对本车间进行安全巡查;班组安全员每班进行巡查;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
10、1.1.2 岗位日常巡查当班作业人员每2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交接班时进行两班共同进行一次安全检查。1.1.3 专项安全检查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1.1.4 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时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的预防性季节检查,季节交替时进行。1.1.5 节假日安全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来临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4.3监督安
11、全环保部每月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三、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事故、事件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明确管理的方式和程序,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发生的事故的管理。3、职责3.1 安全环保部是安全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有关的伤亡、火灾、交通、环境污染等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登记、统计、报告;3.2 各部门及时报告发生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各类事故管理职责分配表序号事故类型分管单位1人身伤亡事故安全环保部2工艺操作事故生产技术部3机电设备事故生产技术部4供电、供水、供热和供气公用工程事故电仪车间5控制仪表系统事故电仪车间6维修作
12、业事故生产技术部7特种设备事故生产技术部8建筑物、构筑物事故总工办9技改项目建设施工总工办10危险化学品采购与物资供应事故供应部11危险化学品与焦炭销售事故销售部12危险化学品与物资存储事故供应部13危险化学品检验事故质检部14厂内交通事故综合管理部15火灾事故综合管理部16环保事故安全环保部17职业病安全环保部18后勤作业事故综合管理部4、控制程序4.1 事故分类4.1.1 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1.2 重大伤亡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13、故。4.1.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1.4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1.5 重伤事故:只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4.1.6 轻伤事故: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4.1.7 非伤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或设备损坏的事故。4.2 报告程序4.2.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车间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环保部,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
14、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4.2.2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4.2.3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3 事故
15、的救援4.3.1 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4.3.2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4.3.3 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4.3.4 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4.4 事故调查处理4.4.1 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