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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施工与检维修管理制度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在施工中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定本制度。1范围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维修作业。2.施工管理2. 1施工前的准备3. 1.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4. 1.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
2、绝施工;5. 1.3有两个以上部门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部门和总承包部门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分包部门必须服从建设部门和总包部门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部门,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具体执行承包商及其他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 1.4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7. 2施工现场管理8. 2.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部门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部门
3、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9. 2.2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建设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10. 2.3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11. 2.4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12. 2.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13. 2
4、.6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14. 2.7施工部门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和危害识别,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15. 2.8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16. 2.9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按规定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17. 2.10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
5、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18. 2.11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19. 2.12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20. 2.13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泄漏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迅速撤离现场;21. 2.14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2. 2.15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
6、物质时,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23. 2.16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或消防器材,并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动火、用火手续;24. 2.17在公司内断路作业,必须执行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25.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2. 3.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3. 3.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4. 3.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5. 3.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6. 3.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7. 3.
7、6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8. 3.7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9. 4施工完工后处理2. 4.1施工完工后,撤除安全标志,恢复安全设施;3. 4.2场地清理干净,保证道路畅通。3.检维修管理3.1 检维修的种类根据检修的性质,对设备检修的部位、修理内容及工作量的大小,把设备检修分为不同种类,以实行不同的组织管理。一般分为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中修、抢修和大修5种。3.1.1 日常维护:由包机组负责对本机组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内容与小修内容大致相同,一般不停车;3.1.2 小修:主要是清洗、更换和修复少量容易磨损和腐蚀的零部件,并
8、调整机构,以保证设备能使用到下一次计划检修;3.1.3 3中修:包括小修项目,此外还对机器设备的主要零部件进行局部修理,并更换那些经过鉴定不能继续使用到下次中修时间的主要零部件;3.1.4 抢修:在工程突然发生事故危及运行安全时,紧急进行的修复工作;3.1.5 大修:这种检修是整个系统或几个系统直至全厂性的停车大检修。修理面很广,通常将系统中的主要设备和那些不停车不能检修的设备及一些主要公用工程(管道、阀门),都安排在系统停车大检修中进行。所有系统的人员(包括机、电、仪、操作工、技术人员和干部)都参加,具有全员参加检修的性质。3. 2检维修前安全准备3. 2.1检修前落实“五定”3. 2.1.
9、1落实检修计划,制定检修方案:4. 2.1.1.1审核检修计划中的项目、内容、要求、人员分工、安全措施、施工办法、速度安排、项目负责人、竣工验收方法等;5. 2.1.1.2施工方案的制定:对开停车、置换、清洗、吹扫、抽堵盲板、起重、交接验收、焊接、容器罐内、登高、电气、动土、动火等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6. 2.1.2定检修的人员:每次设备检维修前必须确定工艺和检修负责人在现场监护及指挥,系统上检修的设备,安全环境部必须确定专业人员在场;不在系统上,而是单体设备检修的,部门必须确定一名专业领导在场,参与检修的人员没有全部撤离现场,现场监护的专业领导不得离开。7. 2.1.3定
10、安全技术措施:3.2.1.3.1检修作业项目都应办理相关的安全票证,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3.2.1.3.2在检修前必须由专业人员对照相关票证,复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并在相关的安全票证签字,负起责任。3.2.1.3.3定检修质量:安全检修的前提条件必须认真对停车、卸压、降温、抽堵盲板、置换等逐项按相关规定有序进行。液体介质与固体残留物则必须进行排放、吹扫、清洗、清铲等工作,在系统上的由生产运行部统一指挥,在单体设备上的由所在部门专业人员统一指挥。3.2.1.3.4定检修进度:安全检修的具体工作实施中,要制定完整的进度计划,按照进度要求进行检修,保证检修按期完成。3.2.2危险、有害因
11、素的识别在检维修前应对导致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它伤害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制定预防和控制的措施。3.2.3检修安全方案3.2.3.1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部门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3.2.3.2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部门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3.2.3.3部门的中、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
12、部门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3.2.3.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部门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3.2.3.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3.2.4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3.2.4.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运行部或生产部门、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技术设备部、机修部门)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3.2.4.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3.2.4.2.1制定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2.4.2.2做好停车前
13、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3.2.4.2.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3.2.4.2.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维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分析测定在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等。3.2.4.3交接双方应共同对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
14、并按规定的方法确认无误后,由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3.2.4.4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3.2.4.5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部门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部门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本公司监督管理。3.2.4.6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向施工部门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安全工作。3.2.5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3.2.5.1参加大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下列内容:3.2.5.1.1需检
15、修的生产部门的工艺生产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时的安全措施;3.2.5.1.2检修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检修禁令;3.2.5.1.3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动火、设备(罐)内,高处等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3.2.5.1.4检修中经常遇到的重大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3.2.5.1.5检修各工种所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器具的使用要求和佩带方法。3.2.5.2对于重大项目、危险项目的检修和抢修,其安全教育应重点安排。3.2.6检修器具、个体防护器具、应急器材的配备3.2.6.1对检修所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3.2.6.2检修现场根据大、中修和抢修的具体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个体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长管防毒面具)、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检查,保证安全使用。3.2.6.3检修现场按规定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并在检修前进行检查确定是否好用。3.2.6.4要确保检修现场的消防用水。3.2.7检维修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作业证3.2.7.1一切检修施工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检修许可证,经作业区、作业区主管批准后实施;3.2.7.2进入设备内进行检修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所属部门提前二天提出申请,经检测合格,安全环境部审批同意,并签发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后,才准进行作业;3.2.7.3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