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2017年11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全市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经过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两年多的共同努力,权力清单逐渐明晰,操作流程不断规范,监督机制有效健全,逐步从源头上预防了小微权力寻租和“微腐败”的发生,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规范农村干部廉洁用权、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健全乡村小微权力监督机制,织密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夯实党执
2、政的基层基础,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全面推动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基础上,以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为重点,以提升制度化规范化廉洁化运行水平为核心,
3、进一步“深化、规范、提升”,着力明权责建体系,着力强基础补短板,着力破难题增质效,推动乡村小微权力实现全要素规范、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督,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二、目标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公开透明、便民利民、依规依法、标本兼治原则,综合施策施治、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构建权责明确、高效便捷、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乡村小微权力运行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实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进一步明晰,村干部宗旨意识、纪法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进一
4、步提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得到维护,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加清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农村落地见效,群众发自内心、充分自觉地对党和政府信任拥护,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三、主要任务1 .进一步明确权责清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牵头负责,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村级权力事项,制定好“三个”权责清单。一是制定乡村小微权力清单。重点围绕村级“三重一大”事项、“三资”管理、工程建设、低保救助、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土地征收、宅基地审批等,界定实施主体权力边界,做到“
5、清单之外再无权力”。二是制定责任清单。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对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机构职责和人员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和规定,让村干部明白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自觉做到依法履责、照单履责、尽职尽责。三是制定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清单。针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做到全程管控、精准发现、及时预警、有效防控。在实施过程中,按照“上级有要求的坚决落实,群众不方便的坚决精简,法无授权的坚决取消”的原则,因势因地、因时因事动态调整完善清单事项,对一次性确定的政策,减少监督范围和环节,对临时性实施的惠农政策,要及时纳入监督范围。2 .进一步规范运行体系。各县(市、区)党委、政
6、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规范、优化、便民的原则,对照权责清单,同步编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事项主体,细化办理程序,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提高权力运行质效。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制定每个环节规范操作程序,明确每项权力的法定依据、执行主体、运行界限、程序步骤、办理时限和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让村干部“看图做事、照单操作”,让群众知晓“找谁办、怎么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小微权力运行反馈修正机制,不断对权力运行流程再优化,对权力运行环节再规范,确保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3 .进一步强化公示公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指导、督促乡村严格
7、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村级“三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场所、时限。乡镇、村要落实专人负责公示公开工作,做到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要事务及时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推进乡村小微权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内容真实、公开及时、简明易懂的权力透明公开机制,实行政策规定、权责清单、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立体化公示公开,运用多种平台载体,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村里村外共同监督。4 .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整合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建立健全乡村小微权力监督机制
8、,构建群众民主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照单监督、乡镇纪委专责监督、上级部门职能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使各项监督在空间上并行、环节上紧扣、功能上互补、执行上有效。县(市、区)纪委监委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加强对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强化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县(市、区)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起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对相关涉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持续跟踪问效。乡镇纪委要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紧盯行使村级小微权力的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和廉政风险点,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并动态更新村干部廉政档案,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约谈提醒。村务监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规范 乡村 权力 运行 加强监督 工作 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