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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C J/QP- XXXC/0NOeQ3办公室新注域XXXXX段修有限公司认证标志证书和档案管理规定程文件编号:版本:编制:审核:批准:分发号:持有部门:控制状态:发布日期:20xx年02月12日实施日期:20xx年02月28日管理体系文件认证标志、证书和档案管理规定文件编号:OES-7504版本/改数:A/0生效日期:20X X年X X月X X曰第X页/共X页1目的为加强对产品的认证标志、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证书和档案进行管理、监督,规范认证标志、证书和档案的使用,维护企业和顾客的合法权益,促进独标志;4.1.2产品的本体上模压标志:由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标志的管理工作,设计“强制认证标志”认证
2、标志大小,确定模压位置,不得使用变形标志,设计符合要求的标志式样。4.2 认证标志施加方式:4.2.1 向标志管理中心购买单独的标准标志直接施加在产品的正面;422采用在产品的本体上模压标志,必须印刷“强制认证标志”认证标志和工厂代码。应根据本公司的产品的规格大小来决定模压图形认证标志的大小,标志图案的颜色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4.3 认证标志的式样:CCC标志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国家认监委公告2018年第10号附件1)执行。可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将开设的CCC标志专栏下载CCC标志矢量图(CCC标志椭圆型长短轴外直径比例为8: 6.3)。使用的认证标志的规格
3、必须与标准规格的尺寸成线性比例,不允许加施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外形比例尺:A=8; Al=7.5; B=6.3; Bl=5.8认证图案比例图4.4 认证标志的管理4.4.1 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强制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失效期间不能以印刷、模压等方式在认证产品上使用“强制认证标志”。4.4.2 不得利用“强制认证标志”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4.4.3 合格的认证产品出厂时必须加贴“强制认证标志”;在产品未获证和证书无效期间(如在认证产品申请期间,在证书暂停期间、证书注销撤销后)均不得在相应认证产品上使用“强制认证标志”。444如采取印刷、模压等方式使用认证标志,
4、模压在产品本体的标志,由车间模具管理员根据使用情况认真填写入库出库单,记录有“强制认证标志”标志产品的进出情况,填写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记录表。445所有购买的单独“强制认证标志”必须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经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标志才能使用在经检验合格的认证产品上;并在认证标志发放登记表记录使用数量、产品型号、发放人、领用人、出入数量、结余数等。4.4.6 质量负责人应妥善保管“强制认证标志”购买凭证(明细表等),不同申请人应单独购买标志或分别申请印刷,并分别登记。4.4.7 接受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5认证证书的使用、管理方法和要求5.1 公司有权在认证
5、证书的有效期内正确使用认证证书。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如对认证证书进行涂改、利用工厂名称变更和地址变更等手段转让或买卖认证证书等;5.2 公司认证证书包括:产品认证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正本由办公室保存。办公室按文件化信息管理流程妥善保管好证书,以免丢失、损坏,对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如发生证书丢失、损坏的,应及时汇报给公司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及时向认证机构申请补发。5.3 公司认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可以展示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或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在顾客提出要求时,相关部门可以经过申请提供给顾客认证证书的完整复印件,或者出示
6、证书原件,顾客检查后应及时将证书原件归还保管部门。5.4 公司相关部门应避免管理体系认证宣传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公司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其产品符合产品标准要求;也不得利用产品认证证书误导消费者认为其管理体系通过认证。5.5 公司可以在业务范围内文字描述的方式将认证证书的有关信息展示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宣传资料以及运输产品的大包装上。5.6 公司相关部门在印制认证宣传材料、包装物或做其它认证宣传时,应到办公室登记。5.7 公司认证的产品、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报告认证机构并接受认证机构的调查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证书。5.8 公司按时交纳认证费用
7、,以获得或保持证书。5.9 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准伪造、更改、出借、出租、转让、倒卖、部分出示、部分复印公司的认证证书。5.10 对其它单位和个人妨碍本公司使用认证证书的行为,公司将向认证机构提出投诉。5.11 证书被认证机构暂停、撤消时,不得生产、销售该证书所包括的认证产品。公司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将证书交还到认证机构,并同时停止在文件、网站、工作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展示认证证书,并停止将有关认证信息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5.12 证书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在变更信息未得到认证机构确认前,不得使用证书,地址搬迁后,认证机构换发新地址证书前,不得声称其认证证书有效。6认证
8、资料的管理6.1 获证产品档案包括:6.1.1 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初始/年度监督工厂检查报告、产品变更/扩展批准资料、年度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报告、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批准的相关记录等。6.1.2 工厂应保留获证产品的经销商和/或销售网点或销售信息,并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6.1.3 认证产品的出入库单、台帐。6.2 获证产品档案的标识:依据证书编号、报告号等来区分。6.3 获证产品档案的收集:质量负责人应对获证产品档案进行及时收集;获证产品档案均为受控文件,因其特殊性,不在档案上加盖受控章,分类填写在文件清单上,按成文信息管理流程进行管理;认证产品的出入库单、台帐按财务要求保存;6
9、.4 归档后的获证产品档案的贮存,应保持清洁、干燥,防虫蛀;6.5 获证产品档案的保存期限为:长期;(如这些资料和记录在证书到期后,仍需保存12个月以上);6.6 获证产品档案的清理与销毁:对应注销的证书,经质量负责人审阅,报总经理批准,方准销毁;6.7 获证产品档案利用与借用:获证产品档案的借用,尤其是外借应填写文件借阅审批单,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7相关文件7.1 成文信息管理流程7.2 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号2018年10号)7.3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17号令)7.4 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9号公告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8相关记录8.1 文件清单8.2 认证标志发放登记表8.3 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记录表认证标志发放登记表No:R-7. 5-04-01序号认证标志名称入库时间数量出库日期数量结余数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记录人: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记录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序号入库时间数量出库日期数量结余数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R-7. 5-04-02No: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