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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项目风险评审管理制度法务部二O二O年十月目录1目的12依据13管理原则和要求24适用范围25术语26职责分工27评审工作要求38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内容及要求59评审结论910责任监督1111附则1212附件13重大项目风险评审管理制度总则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及风险评审是防范项目决策风险的有效手段,是推动项目风险管控的“关口前移”的必备环节,通过对重大项目相关风险在项目决策前的充分识别、披露、评估及评审,以实现“降低重大项目决策风险和可能造成的经营损失”的目标。1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公司重大项目风险评审工作,防范重大项目决策风险,实现对公司项目风险的有效管控,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重大项目风险评审管理办法(
2、试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依据集团有限公司重大项目风险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公司重大项目风险管理制度;法务系统管理手册;3管理原则和要求对重大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及对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评审应作为公司内部决策前的两项必要前置程序,在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程序前实施,确保项目相关风险在审批决策前得到充分披露。4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系统和各全资(控股)子公司。5术语5.1 重大项目:是指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或未来发展战略构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其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重大项目,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并购、股权变更、金融性投资
3、、改革改制重组、固定资产投资、担保抵押、外汇理财、中长期重大融资、重大信息化建设、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研发技术储备、重大境内外合同(主要为重大境内外营销项目)、PPP项目及新领域、新业务项目等(重大项目具体定义及范围见重大项目风险管理制度)。5.2 重大项目风险评审:是按照相关规定,对重大项目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审核、发表意见并出具评审结论的过程。6职责分工6.1 法务部作为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对同级重大项目主导部门及下一级企业提交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评审、出具综合评审意见。6.2 公司重大项目主导部门应依据公司重大项目风险管理制度要求,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风险评估、输出风险
4、评估报告、配合完成风险评审工作。6.3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重大项目主导部门,参与完成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工作。7评审工作要求7.1 本制度所称重大项目分为A、B两类。原则上,需要总部进行决策的项目应作为A类项目管理,其他项目为B类项目。7.2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报批提交的重大项目的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评估章节内容,应先由公司重大项目主导部门审批,如涉及其他多个业务部门,则由项目主导部门牵头组织会签后,再向法务部提交评审。7.3 项目主导部门在提交项目专项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章节内容至法务部评审前,应先由其部门主管风险领导及部门正职领导签字批准,完成必要
5、的部门内部审批程序。项目风险评审结束后,法务部应留存归档电子版报告原文及审签记录。7.4 对于项目主导部门提交的项目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评估章节内容,法务部应按照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原则检查风险分析和数据形成的过程是否客观、规范,对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评价并给出独立的风险评审意见及结论。7.5 所有上报总部决策的项目,应由法务部先对项目风险评估资料的齐备性及风险管理相关内容的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审,并发表风险评审意见。通过公司法务部风险评审是公司重大项目报送总部审批的前提条件。对于法务部出具否决性评审结论的项目,项目主导部门不得将项目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向总部报送。7.6 对于公司内部风
6、险评审结论为“通过”、“有条件通过”的重大项目,项目主导部门应提交项目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评估章节内容至项目主导部门的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在取得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按公司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提请相关会议决策。需向总部报批的项目,项目主导部门应在取得相关会议决策批准后,再将项目报批材料及法务部出具的项目风险评审表一同提交至总部进行下一阶段评审。7.7 项目主导部门应做好公司内部风险评审中各项意见的落实工作,原则上应在风险评审意见出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落实整改,并向法务部回复书面说明。7.8 如总部风险评审意见为“否决”或“有条件通过“,项目主导部门应将总部意见及时反馈至公司相关
7、部门细化落实,并上报法务部登记备案。法务部应针对总部对提报项目的风险评审意见,督导项目主导部门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报至总部风险管理部门。7.9 法务部应对重大项目风险评审事项建立评审台账(内容格式见附件1),留存风险评审过程中的相关文件信息,包括:公司内部风险评审结论及意见、总部风险评审结论及意见、项目主导部门对总部意见的落实情况。7.10重大项目应由项目主导部门牵头负责全过程周期的风险管理工作,保证项目风险管理资料得到有效管控和传递,做到时时受控。涉及项目管理主体变更时,必须按规定移交清楚,以确保重大项目风险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移交表模板见重大项目风险管理制度附件2)。7.11对于在
8、重大项目风险评审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保管的文件资料,文件的保存期限应覆盖项目的全过程周期,并在项目结束后继续留存至少三年以上。8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内容及要求8.1 公司各系统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自行评估。各单位自行组织对重大项目开展风险评估。采取自行评估方式的单位,应组织具备评估能力的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重大项目存在风险情况以及公司承受情况进行评估。(二)聘请中介评估。如单位缺乏自行开展项目风险评估能力,或者单位在组织自行评估过程中存在问题,或者单位认为有必要委托中介实施独立评估等原因,单位可委托中介机构对重大项目开展风险评估。在委托中介机构评估时应注意
9、:中介机构须为认可的、且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的第三方咨询机构(相关要求参见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办法及总部发布的中介机构候选服务商库-咨询类库);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应独立于及关联机构,独立于立项及可研等报告的编制机构及其关联机构;委托过程中要遵循国家和公司相关保密要求,对于涉及公司商秘的项目,应严格把关,慎重选择,并通过签订保密责任书等方式履行好保密义务。8.2 重大项目的风险评估是对项目全过程周期内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客观分析和评价的过程,包括:充分识别风险并进行分析及评价,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和监控指标,并对照公司及本系统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提出项目决策建议。8.3 各系统及全资(控股
10、)子公司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项目风险评估应涵盖公司及项目的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五大类风险。(二)独立性原则。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独立开展,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S)客观公正性原则。项目风险评估工作要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四)规范性原则。风险评估要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并确保评估过程规范化。8.4 项目主导部门应负责开展项目的全面风险评估工作。对于A类项目,项目主导部门应输出项目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对于B类项目,项目主导部门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以专门章节的形式披露项目风险评估概况。8.5 项目主导部
11、门应对专项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章节完成必要的签字页设置,包括:应设立涵盖项目主导部门编制、审核、批准的签字页;涉及多个部门起草的报告,应同步设置相关部门的会签页;对于报告全文,应在正文及签字页一同加盖项目主导部门骑缝章。8.6 对于A类重大项目,项目的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内容格式见附件2):(一)评估目的和范围(二)评估项目概况(三)评估团队及工作情况(四)项目价值评估的方法(可选项)(五)风险评估情况及相应的风险(六)风险监控指标及阈值(七)结论及建议8.7 对于B类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决策报批材料中的风险评估章节,应参照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指南指引等,详尽、有针对
12、性地评估项目风险。风险评估章节所列示风险的撰写结构应至少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四部分,并将所识别的风险按重要性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内容格式见附件3)。8.8 在对重大项目的风险评估过程中,风险的识别应覆盖项目的全过程周期,涵盖战略、运营、市场、财务、法律五大类风险。项目主导部门应对照风险管理制度及指南指引中提供的风险清单进行风险识别、划分和归类,并对清单外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编制项目风险识别汇总清单,确保识别的风险充分准确,不遗漏与项目有关的重大风险。8.9 风险分析应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详细的描述,寻找风险发生的诱因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
13、客观地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对项目运行的影响程度,可采用定性、定量或两者组合的方式,依据风险评价标准(内容见附件4),初步评定风险等级,揭示主要风险,为风险评价和应对提供支持。8.10 10风险评价应依据各类风险因素的风险等级结果,绘制风险重要性等级图谱(内容见附件5),输出项目风险的分布形态,并对项目面临的风险现状给出综合的评价。8.11 根据风险分析及评价的结果,对重要性等级图谱中的风险项提出相应的应对方案。风险应对方案应具体有效、可操作,包含明确的应对策略、人员配置、责任主体、完成标准和时间、奖惩安排以及应急措施等细节要素,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8.12 重大项目主导部门应对风险评估报
14、告中已识别的集团级、公司级风险,设置对应的监控指标和阈值,作为项目执行过程中实时跟踪、监测风险源变化的有效手段。指标的设置应具体明确,尽量选择量化的数字形式,也可以是定性与定量组合的形式。阈值的设定应充分考虑公司的风险偏好,客观实际地反映公司对此风险的承受能力。当无法设置监控指标时,应说明原因。8.13 项目主导部门应依据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结果,汇总项目风险事件属性及应对措施等信息,在项目风险识别汇总清单的基础上建立项目风险事件库(格式见附件6)。9评审结论9.1 法务部在完成重大项目风险评估的要件齐备性和有效性评审后,应出具风险综合评审结论,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部分(内容格式见附件7):(一
15、)评审部门意见;(二)风险防控建议;(S)综合评审结论。9.2法务部对重大项目风险评估的综合评审结论有以下三类:(一)通过类:同时满足条件一“要件齐备”、条件二“满足风险识别充分完整、风险分析准确客观、风险评价独立谨慎、风险应对方案有效具体、风险监控指标合理具体”两项要求(以下简称条件一和条件二)。(二)有条件通过类:满足条件一,但条件二中某一非关键项存在瑕疵。因时间紧迫的原因可有条件通过,但项目主导部门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原则上应在评审意见出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S)否决类:不满足条件一,或者条件二存在问题、并可能导致项目风险控制出现重大隐患。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出具否决结论:- 未按要求开展风险评估,且未出具专项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评估章节;- 风险识别范围存在重大疏漏或漏报重大风险;- 风险分析严重失实,重要假设条件未经过必要论证;- 风险评价受到外部因素严重干扰和影响,评价过程完全不独立;- 评价结论不符合合理的审慎要求,在完全违背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不合理判断;- 风险应对措施完全不具备可行性或无法执行,导致重大风险隐患无法消除;- 有充分证据表明公司不能承受项目存在的重大风险,或造成重大损失;- 存在严重的合规风险且无法规避;- 重大和重要风险完全不能量化,完全无法预知风险敞口大致区间;- 对总部和总部内其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