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党外人士服务中心绍兴市欧美同学会秘书处章程.docx
《绍兴市党外人士服务中心绍兴市欧美同学会秘书处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绍兴市党外人士服务中心绍兴市欧美同学会秘书处章程.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绍兴市党外人士服务中心(绍兴市欧美同学会秘书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单位运行与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单位全称为绍兴市党外人士服务中心(绍兴市欧美同学会秘书处),以下简称“中心中心住所为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第三条中心是经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中共绍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第四条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开办资金人民币十万元,由中共绍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出资。第五条中心
2、宗旨:承担党外人士、宗教管理具体事务,承办民主党派、工商联市级机关的财务等共同事务,承担绍兴市欧美同学会日常工作。第六条中心业务范围:(一)负责为民主党派市级机关和市级党外知识分子开展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保障。(二)承担全市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和无党派干部管理的相关工作。(三)承办民主党派市级机关的财务等事务工作。(四)承担绍兴市欧美同学会日常工作。(五)完成中共绍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七条中心登记管理机关为绍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第二章权利义务第八条中心的权利与义务:坚决遵守法律法规、机构编制规定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公益性,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
3、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第九条中共绍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的权利:(-)提出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中心主任、副主任;(三)审查中心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四)监督中心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职责。中共绍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的义务:(一)支持中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履行职能,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中心行使自主权的行为;(二)为中心提供必备的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三)维护中心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中心发展;(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条职工的权利:(一)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
4、作,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依法依规依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待遇;(二)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工作业绩、个人表现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奖励、荣誉;(三)知悉中心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四)对职务、职称、薪酬、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提出申诉;(五)法律法规及约定的其他权利。职工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制度规定;(二)践行中心宗旨,维护中心利益;(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本领,坚守职业道德;(四)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第十一条中心党组织由中共绍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党总支管理
5、。中心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第十二条中心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第十三条中心党组织发现本单位决策及运行中偏离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及时予以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绍兴市 党外人士 服务中心 欧美 同学会 秘书处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