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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3篇)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精选3篇)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篇1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连云港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纳入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适用于连云港港口区域内危险货物事故的应
2、急救援,主要包括危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大型港口机械设备事故、大型船舶海损等事故的应急救援。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连云港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港口应急指挥中心)是连云港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分支机构,负责领导应急处置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工作。港口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港口应急办)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港口管理局。2.1港口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港口管理局负责人担任。2.2 港口应急指挥中心人员职责2.2.1 总指挥职责:(1)审核批准应急救援预案;(2)定期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例会,组织预案
3、的,演练;(3)决定启动本预案;(4)审核重大险情及救援进展等情况报告;(5)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6)发布警戒和疏散命令。2.2.2 副总指挥职责:(1)在总指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向总指挥汇报救援进展情况;(3)组织编制、修改本预案;(4)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它事项。2.3 港口应急办办公室主任:市港口管理局分管局长。副主任:市港口管理局安全技术处处长。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联络组织等工作。2.4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现场副指挥长:市港口管理局分管局长。主要职责:负责事发现场指挥工作,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
4、工作。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能:统一指挥协调重特大事故灾害应急工作,分析重特大事故发展趋势,组织紧急救援,及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上报事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指示,必要时提出跨市特别管制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等建议。2.5应急小组职责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其成员及职责分别如下:2.5.1 综合协调组:由市港口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事发地政府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讯和装备等救援资源调配,调查分析事故,提出处理意见。2.5.2 5.2抢险救助组:由市港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环保局、气象局、事发地政府及事故应急救援专家、事故发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5、,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疏散事故人员和物资,开展相关救援工作。2.5.3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武警支队及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现场警戒保卫,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2.5.4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卫生防疫部门和事发地政府组成,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开展医疗救护工作。2.5.5 5.5后勤保障组:由市港口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通讯单位、供电公司、铁路运输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及装备,组织抢修电力、通讯设施,保证应急救援通讯畅通,提供后勤保障。2.5.6 次生灾害源
6、防治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确定需要疏散人群的范围,并负责组织实施疏散工作。2.5.7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港口管理局、安监局和新闻媒体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发布事故信息,回答有关询问。2.5.8 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3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各级监控点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港口应急办。港口应急办负责分析研究,提出预
7、测意见,并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3.2 预警预防港口应急办负责迅速分析判断应急级别,提出处置建议,报港口应急指挥中心。3.3 3应急等级及权限3. 3.1连云港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等级分为四级:(1) I级(特别重大,红色)应急,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人以上中毒(重伤)、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事故。(2) 级(重大,橙色)应急,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至1亿元的事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
8、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或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3) m级(较大,黄色)应急,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至5000万元、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4) IV级(一般,蓝色)应急,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至IOOO万元或需紧急转移安置IOOO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3.3.2应急权限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处置I级、级事故。港口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处置III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在港口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下处置IV
9、级事故。4应急响应和处置4.1 先期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开展应急自救并通报相邻单位。港口应急指挥中心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全力控制现场事态,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4. 2现场紧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对事故危害初始评估,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工作。(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联络组织、调查取证等工作。(2)安全保卫组负责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3)抢险救助组负责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采取特定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事故危害和
10、影响。(4)后勤保障组负责建立现场工作区域,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安全区域和人员疏散区,做好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工作。(5)医疗救护组负责抢救受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抢救及安全转移工作,努力减少人员伤亡。(6)次生灾害源防治组负责做好事故现场清理工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减少次生灾害。(7)宣传报道组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报道工作。(8)善后工作组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社会稳定工作。4.3应急结束具备下列条件时,市或港口应急指挥中心宣布解除灾情、终止应急状态: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事故危害基本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因素基本消除、受伤人员基本得到
11、救治或紧急疏散人员基本恢复正常生活秩序。5保障措施5. 1应急队伍保障事故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是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力量和先期处置队伍。港口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对各联动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保障应急工作有效进行。5.2财力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市财政部门及港口相关单位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处置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港口危险货物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演练和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5.3装备物资保障港口应急指挥中心指导、协调各应急成员单位做好救援器材的储备、管理、调配等工作。5.4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局、港口集团做好医疗救护队伍建设,
12、充分保障应急医疗抢救的需要。鼓励市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志愿者积极配合开展卫生救护工作。5.5交通运输保障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紧急处置交通保障的组织与实施。公安部门根据需要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海事部门负责水域紧急交通管制。相关县、区政府协助做好紧急交通保障工作。5. 6治安维护公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治安维护。事故发生地政府积极支持和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5.7 人员防护抢险救助组做好抢险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事发地政府配合做好群众疏散防护工作。5.8 通讯保障市各通讯单位负责现场通讯应急保障工作。5.9 社会力量动员保障事发地政府负责做好群众动员工作。5. 10技术储备与保障港口应急指挥中
13、心负责港口应急技术储备与保障工作。6后期处置6. 1善后处置善后工作组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补偿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6. 2调查分析与总结建议综合协调组负责做好调查分析和应急总结工作。7. 育、演习和监督管理8. 1演习、演练港口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做好港口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演习工作。9. 2宣传和培训港口应急办负责做好港口应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抢险救援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素质。7. 3责任与奖惩港口应急办负责研究提出奖惩意见,报市应急指挥中心审核。8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港口管理局负责解释,并根据需要做好修订完善工作,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14、。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篇2为建立健全我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体系,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港口危险货物事故,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促进港口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杭州市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杭州港区域范围内发生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的防范与应急处置。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港口危险货物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同时,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
15、业主管单位和港口企业依法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启动应急预案。(三)整合资源,协同应对整合港口企业现有应急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发挥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协调机制。(四)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加强事故预警和应急技术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做到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三、事故分级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H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I级(特别重大)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特大生态环境灾害;或造成特大公共卫生危害;或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启动国家级应急响应的事件。H级(重大)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5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