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docx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7年12月16日拉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12月18日拉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04年1月14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修正2023年12月20日拉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改2023年4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议的召开第三章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四章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第五章询问和质询第六章发言、表决和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法
2、有序行使职权,规范常务委员会会议程序,提高议事效率,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常务委员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生态强边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第三条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
3、使职权。第四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尊崇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密切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形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保证时间和精力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等工作。第五条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藏语言文字,或者其中一种语言文字。第二章会议的召开第六条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双月举行,举行会议的日期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因特殊情况,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可以临时召集。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第七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
4、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在会前向常务委员会请假;会议期间临时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主持会议的副主任请假并得到批准。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将每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公布。第八条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拟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会议议程需要调整的,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日程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第九条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七日前
5、,将会议日期、地点等事项,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将会议材料,印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第十条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下列人员列席会议:(一)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二)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主任或者副主任;(三)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邀请的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市人民
6、政府所属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第十一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民旁听常务委员会会议。旁听会议人员名单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提出。第三章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二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先委托常委会有关机构初步审查,提出意见,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7、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的人事任免、撤职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先委托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初步审查,提出意见,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作出说明。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拟订有关议案草案,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说明。第十三条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8、议案,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藏文书面提出,同时报送该议案的相关材料。第十四条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议案、重大事项议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提出;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人事任免议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十五日前提出。第十五条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议案的机关、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提议案人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在会议召开的十日前,向常务委员会提供有关资料。第十六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应当派人到会作说明。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作说明,也可以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作说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拉萨市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