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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保险业防灾防损工作规范1范围本文件确立了财产保险业防灾防根工作程序,规定了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工作制度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其它财产保险服务机构。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防灾防损disasterpreventionand1ossprevention保险主体在灾害发生前或事故逐渐发生的过程中,针对灾害和事故特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损失和影响范围,避免次生灾害发生的方法。4基本原则3.1 应重视防灾防损工作的事前预防工作,坚持“防重于赔”、“以防为主”的原则。3.
2、2 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5基本要求5.1 组织机构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落实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具体措施如下: 建立自上而下的防灾防损组织架构,成立专门的防灾防损工作部门或在相关部门明确防灾防损的职能; 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全公司的防灾防损工作负总责,防灾防损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具体承担防灾防损责任,核保岗位应对核保标的风险负责,防灾防损工作人员应对承保标的防灾防损负责,通过明确各层级防灾防损工作职责,承保、客管等条线业务部门配合防灾防损配合防灾防损工作; 防灾防损职能部门每年应编制防灾防损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5.2 人员5.2
3、.1 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熟悉工作要求。5.2.2具备2年以上防灾防损相关从业经验。5. 2.3防灾防损人员应培训上岗。6工作制度5.1 建立防灾防损人员定期培训、测试、考评制度,具体要求如下:一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从事防灾防损工作;一建立防灾防损人员专项考核制度,将防灾防损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督促员工切实树立风险控制意识和防灾防损责任意识。5.2 建立防灾防损费用预算体制,实行专款专用,并做到以下要求:一一应按照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制定合适的防预费用;建立严格的防预费管理制度,防预费的使用范围应限制在防灾防损培训、防灾防损宣传、为企业购置必要的防灾设
4、备、聘请专家以及设立防灾防损奖励基金等与防灾防损工作有关的用途,不应挪用、挤占防预费;一建立防预费备查数据,记录使用金额、用途、被保险人等相关情况,应定期对防预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5.3 建立防灾防损宣传机制,加强对防灾防损工作的宣传和教育,要求如下:一一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针对投保企业的宣传计划;一主动参与社会各类防灾宣传活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害、防事故的宣传,宣传手段包括印发宣传资料、在新闻媒体开设防灾宣传专栏、举办防灾防事故讲座等。5.4 保险行业协会应牵头建立防灾防损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行业整体防灾防损能力,具体如下:一牵头建立健全横向协调机制,主动与政府
5、各职能部门密切联系,特别是与公安、消防、卫生、司法、民政、气象、应急等部门、单位建立制度化的合作,整合资源,实现灾害预警信息共享;一借助专业委员会平台,加强各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它财险经营机构的防灾防损信息交流与沟通,通过共享高风险投保人信息以及不同行业各种灾害损失风险点,为各公司防灾防损工作提供基础参考资料;一组织各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它财险经营机构的共同研究制定防灾防损体系,共同探索防灾防损的方法和途径,共同参加社会防灾工作;一建立行业内外防灾防损专家库,借助保险公司、高校、中介机构以及应急部门的安全生产专家库等专业力量,形成一支能为行业防灾防损工作提供专业建议和技术支持的专家队伍;一一建立防灾防
6、损工作责任奖惩机制。7工作程序7.1 事前预防和事故初期预防风险7.1.1 加强承保环节的风险控制,做好事前防灾防损工作,具体如下:a)应严格承保程序,承保前应对保险标的进行严格检验,通过风险查勘、调查问卷、检验测量等多种措施,实地了解投保人风险状况,并通过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和投保人信息系统等技术,保存投保人风险状况信息,形成投保人的风险档案。在对投保人回访、复查,出险理赔后,进一步补充客户风险状况信息;b)应建立防灾防损情况与保险费率浮动相联系的机制。对能够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防灾防损工作,有效落实防灾措施,风险控制好的投保人次年续保时可给予费率优惠;对防灾防损意识薄弱,不配合开展防灾防损工作
7、,造成损失扩大的投保人,次年续保时要向上浮动保险费率。7.1.2 应加强承保后日常的防灾防损管理,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内容:a)定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并提供防灾防损建议,建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防灾防损的具体保险标的、地理位置、防灾时间、施救方法、风险隐患、整改措施;b)应加强与投保人的合作,帮助投保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督促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c)组织相关人员对投保人进行防灾安全检查,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向投保人出具防灾防损意见书,督促和协助企业及时整改;d)应主动配合交通、应急、公安、气象等政府部门组织好检查工作,特别应做好对保险标的防台风、防汛和防火专项检查。7.1.3 应针
8、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火灾为重点的投保人制定抢险施救预案,有效整合内部资源,确定施救重点和方法,督促、检查和协助客户开展抢险施救工作,对保险财产采取保护措施。7.1.4针对投保地区汛期灾害及保险损失特点,各级分支机构应结合当年汛期气候预测,在汛期之前编制、修订和完善汛期防灾预案,明确组织、保障、措施和责任分解,做好汛情分析,建立灾害预警机制,确定风险排查方案、抢险救灾方案等。7.1.5 应密切关注并主动获取各类灾害预警、灾难事故信息,结合承保标的所在区域和历史出险情况,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所辖分支机构和投保人发送灾害预警和防御施救建议,对标的面临的灾害风险进行日常监测和临灾预警。7.1.6 各级分支机
9、构应根据气候预测结果,判断可能出现的灾害种类、灾害影响的重点地区以及需要关注的重点投保人,制定检查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区分轻重缓急,开展风险检查,检查投保人的防护准备情况,协助被保险人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7.2 应急处理7.2.1省级各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它财险经营机构应建立并完善重大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视灾害等级不同,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恪守职责,严格按照广西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理。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7.2.2保险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应在本公司重大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主要灾害情况,制定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责任到人的应急处理办法。7.2.3各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它财险经营机构应完善灾害预警系统,通过电话、网络等,在第一时间将获取的灾害预警信息,通过通知投保人。7.3事后评估7.3.1每次重大灾害理赔处理完毕后,应对本次应急处理机制的启动进行总结和评估,评价反应快慢、处理速度、投保人意见、对各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它财险经营机构形象的影响、赔付合理性及效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7.3.2建立重大灾害和有重大影响的赔案专门档案,做好灾害原因分析,总结防灾防损经验及教训,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研究和执行。7.3.3建立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制度,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可适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地体现保险业所做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