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委托书.docx
《行政执法委托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执法委托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单位:益阳市医疗保障局法定代表人:蔡波才职务:党组书记、局长受委托单位:益阳市医疗保障稽核中心法定代表人:彭江宁职务:主任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益阳市医疗保障稽核中心行使有关行政执法权。一、委托权限受委托单位对益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二、委托事项益阳市医疗保障稽核中心在委托权限内以益阳市医疗
2、保障局的名义行使下列行政执法事项:(一)行政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开展行政检查,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二)行政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三、双方权利义务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委托事项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委托单位对受委托单位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及委托事项范围内
3、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组织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4、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委托事项范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5、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与受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委托关系。四、委托期限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8年3月29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委托期限届满后,经委托人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在委托执法期间,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双方按照新的相关规定重新签订委托书对委托权限、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补充。)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由委托单位报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以下无正文)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2023年3月30日2023年3月30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 执法 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