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洋管理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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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样管理规程编号:SMP-Z1Oie-OO页码:14版本号:01修订号:00机密等级:秘密起草人起草日期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生效日期分发清单研发部质量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市场销售部财务部1. 目的为规范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的留样管理,特制定本规程。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成品的常规留样,不适用于产品稳定性考察的样品。3. 职责3.1. 质量管理部QC主管:负责本规程的起草、审核、修订、培训和执行。3.2. 质量管理部经理:负责本规程的审核。3. 3.总经理:负责本规程的批准。4. 4.质量管理部QA:依据本规程监督执行。5.
2、 定义留样: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产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6. 引用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7. 材料7.1. 仪器设备无6. 2.器材、用具无6.3. 其他无7. 流程图无8. 内容8.3. 接收样品8.1.1.接收留样样品程序见样品管理规程,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应留样。复验期到期检验的样品也应留样。8.2.成品留样8.2.1.每批产品均应当有留样至少应当保留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8.2.2.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产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原料的留样如无法采用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用模拟包装。8.2.3,每批产品的留样数量一般至少应当能够确保按照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
3、8.2.4.如果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保存期间内至少应当每年对留样进行一次目检观察,如有异常,应当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8.2.5.留样观察应当及时填写“留样外观观察记录”。8.3.原辅料留样8.3.1.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8. 3.2.物料的留样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贮存,必要时还应当适当包装密封。8.4. 外包装材料留样8.4.1.外包装材料应当在每次更换版本或者更换供应商时进行留样。8.4.2.外包装材料留样量:8.4.2.1.标签留样量为2个。8.4.2.2.大箱、泡沫保温箱留样量为1个。8.5.留样期限8.5.1.每批成品留样应当按照注册批准的贮存条件至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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