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流动摊贩经营管理指导意见.docx
《六盘水市流动摊贩经营管理指导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六盘水市流动摊贩经营管理指导意见.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六盘水市流动摊贩经营管理指导意见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加强市容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满足民众生活需求,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本意见所称流动摊贩是指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无固定经营场所,以流动形式交易的商人和小贩。第三条按照“无序变有序,粗放变精细”的原则,建立部门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流动摊贩管理机制。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市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各市(特区、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六盘水高新区建设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流动摊贩管理的具体工作。第五条按照“积极消化存
2、量,严格控制增量”的要求对流动摊贩实行台账管理。各市(特区、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六盘水高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现有流动摊贩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台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复退军人等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如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新增登记。第六条对已登记备案的流动摊贩指定临时区域经营,对指定临时经营区域以外的流动摊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查处、取缔。第七条流动摊贩指定临时经营区域选点、划线、日常管理及具体实施细则等工作由各市(特区、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六盘水高新区建设服务中心结合实际自行开展。但是需遵循以下原则:(一)城市主干道及城市管理示范街、示范点、示范片区等原则上不允许划定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六盘水市 流动 摊贩 经营管理 指导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