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23)103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3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发布如下:一、工作原则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选拔。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叶义成、李晓敏副组长:冯涛、刘涛、韩军、李胤组员:张光权、钱功明、龚香宜、姜学鹏三、选拔对象学院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19级本科生。四、选拔人数学院拟选拔总人数16人左右,根据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情况,矿业工程拟选拔9人、安全科学与工程拟选拔4人,环境科学与工程拟选拔3人。五、选拔基本条件
2、与要求:(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二)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三)身体和心理健康;(四)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1 .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2 .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者。六、排序原则综合成绩依次按平均学分绩点加创新奖励分
3、值总和进行排序。奖励分值请见表1和表2,创新奖励分上限分数为0.4分。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奖励分表1学术论文与专利的创新奖励分值计算类别排序创新奖励分值A1与A2类期刊论文排序第一0.3A3类期刊论文排序第一0.2B类期刊论文排序第一0.1C类期刊论文排序第一0.05中国发明专利排序第一0.2说明:1.学术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的期刊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录用通知等);发明专利必须已获授权;2 .论文分类按武汉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级规定(武科大科发(2023)5号)执行;3 .论文奖励分只记第一作者,且作者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若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视学生为第一作者);4 .专利
4、奖励分只记第一发明人,且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表2各类大学生学科与科技竞赛的创新奖励分值计算类别获奖等级创新奖励分值排序第1A1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0.4二等奖0.35三等奖0.3省级一等奖0.2二等奖0.15三等奖0.1A2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0.3二等奖0.25三等奖0.2B1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0.2二等奖0.15三等奖0.1B2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0.1二等奖0.06三等奖0.03说明:1.A1、A2、B1、B2类赛事按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武科大教发(2023)39号分类,其他未列入此文件的比赛项目不予认定;2.获奖项目参赛人员小于等于5人的,按照排名先后20%递减,参赛
5、人员大于5人的按照人数等差递减。团体竞赛项目,项目负责人按相应项目等级计满分,其他团队人员均减半计分。3 .同一竞赛类别,只取该项目最高内容及等级计分;不同竞赛类别,计分可累加O4 .以上赛事属于非本专业的竞赛项目计分按50%计算。七、选拔程序(一)学院将2023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细则在学院主页上公布;(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和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附表D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本科专业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三)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将选拔确定的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将选拔确定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八、选拔时间安排序号内容截止日期备注1学院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11月1日2学生提交申请11月3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3学院选拔考核11月4日-7日4学院将初选名单在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3天月8日九、聿匚他说明1入选“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2.“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行淘汰机制,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学校将于2023年9月开展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