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教育局民办非学教育制度整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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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局民办非学教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各类教育机构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行为和教育审批机关的管理行为,维护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联合下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民办中小学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凡本区域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备案的以实施学前教育、考试辅导、继续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活动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
2、规、方针、政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政策,规划、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本区域内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教育机构的合法管理机关。在国家规定的职责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管理本区域内的教育机构。第二章办学许可证管理第四条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必须亮证办学,将办学许可证正本在办学场所上墙公示,副本由专人妥善保管。第五条办学许可证(含同意办学的备案批复,下同)不得用作除开展教育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超出审批机关核准范围的教育活动属于违规行为。复印件不得作为对外进行办学活动的有效证件。第六条办学许可证遗失,举办者必须通过媒体
3、(报刊)办理遗失公告,15天内持遗失公告和申请补办许可证的报告、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机关办理补发手续。第三章招生广告(简章)管理第七条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实行前置备案制度。各教育机构在招生宣传前15天报审批机关备案。同一内容的招生广告经备案后,在教育机构合法存续期间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本区教育机构跨地区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持有教育机构所在地的市级教育审批机关审核后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报招生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外省教育机构来我区招生宣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手续,报招生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八条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范围。凡教育机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
4、新闻媒体刊登、播放或自主散发的招生简章、广告、宣传材料等都属于备案范围。第九条所有教育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信息服务网站(或网页),并公布招生广告内容,接受社会监督。第十条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主要内容:教育机构名称,办学许可证号,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形式,招生对象(范围),教学地址,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招生广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内容必须真实、清楚,不得有虚假、许诺的内容,不能含糊其词,更不能夸大其词,不得有误导社会及受培训者的嫌疑。对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备案后擅自更改广告内容,发布虚假广告的,一
5、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直至收回办学许可证等处理。第十一条教育机构办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办学许可证副本或者批准办学文件的复印件;(-)办学招生广告备案表;(三)广告样稿和电子文档;(四)涉及有收费项目的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材料;外省办学机构需出具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跨地区招生的正式书面证明材料。第四章办学分立第十二条因教学需要,允许在同一区域设立教学点,但必须按有关规定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备案。第十三条不得跨区域(如:区外教育机构到本区域办学的)设置教学点。需按设置新的教育机构的程序办理。第十四条分立手续和条件。由举办者提出,报审批
6、机关备案。提交如下材料:(一)举办者提交学校分立的报告;(-)新办学地址的资质证明。自有场所的,须有房屋产权证,教学用房必须有消防安全和房屋安全证明;租用场所的,要有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双方租赁合同(协议),教学用房必须有消防安全和房屋安全证明;新注册办学地址,须经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实地察看后才能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三)办学分立登记表。(四)分立后的学校章程(文稿和电子文档)。第五章变更与终止第十五条教育机构变更有关内容,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变更举办者。由原举办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教育机构的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等)同意,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7、1 .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变更举办者的报告;2 .变更后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材料;3 .教育机构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同意的变更方案;4 .原举办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财务评估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5 .变更登记表;6 .变更后学校章程(文稿和电子文档)。(二)变更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范围。由学校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1 .学校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的变更报告;2 .变更办学类型、办学范围还需提交与之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3 .变更办学范围的可行性报告;4 .变更登记表;5 .变更后学校章程(文稿和电子文档)。(三)变更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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