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共数据产品开发利用暂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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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公共数据产品开发利用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根据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方案,创新数据产品的开发与数据服务方式,按照“需求导向、创新发展、安全可控”的原则,搭建公共数据产品开发利用平台,建立本省统一的数据产品超市,通过有序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和电子政务平台能力资源,引进具有技术服务能力和研究分析能力的大数据企业和机构,进行公共数据产品开发与服务,满足我省各级政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对数据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第二条为了规范公共数据产品开发利用与数据产品交易行为,维护数据产品服务提供方和数据产品服务购买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合法、合规、互信、安全
2、的数据资源与数据产品开发交易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海南省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办法海南省公共信息资源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数据产品是指对公共数据资源或融合社会数据资源进行加工处理、分析研究所形成的,能发挥数据价值的产品,包括数据模型、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可视化、数据指数、数据引擎、数据服务等。公共数据资源是指由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生产活动中生成和管理,以一定形式记录、存储和传输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类可机器读取的数据,法律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利
3、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的数据除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包括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以及利用公共数据资源面向社会提供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的有关行为。公共数据产品开发利用平台是指建立在本省大数据能力支撑底座和大数据资源建设成果上并具有丰富的数据模型、算法组件和开发工具,能满足对数据进行监管及挖掘、加工开发并提供数据服务的开放环境平台。数据产品超市是指进行数据产品供需对接的服务平台。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内利用公共数据资源进行数据产品开发和服务的有关行为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服务商是指参与本省公共数据产品开发和数据产品交易活动的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法定机构、公益二
4、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涉及政府采购的数据产品开发与交易活动的服务商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购买方是指购买数据产品的政务部门、社会组织、法定机构及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提供方是指提供公共数据资源的公共机构,负责公共数据资源使用申请的审核授权及供给。管理方是指省大数据管理机构、省委网信部门、省公安机关、省发展改革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财政主管部门、市县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第五条省大数据管理机构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公共数据产品开发利用平台和全省统一的数据产品超市,对数据产品开发与购买需求进行审核、统筹、发布和监督管理,牵头制订相关标准、制度、
5、规则和购买需求指导目录。省委网信部门、省公安机关负责对公共数据资源安全使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省发展改革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省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结合财力,按照预算编制规程将省本级预算单位购买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相关资金需求纳入预算安排。市县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县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数据产品的需求进行计划统筹、需求发布、监督管理和预算安排。第二章数据资源的供给第六条用于数据产品开发利用的资源包括公共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应当统筹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汇聚、治理,分类分级登记管理,形成可用数据资源池。推进同企业积累的社会数据
6、进行平台对接,形成政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开发利用。第七条各公共机构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公共数据。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都应当纳入开放范围。非涉密但敏感的数据应当进行脱敏加工后开放。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由省大数据管理机构统一发布、集中管理。各公共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数据资源目录中的共享、开放数据向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进行汇聚。第八条社会数据资源包括行业数据资源和互联网数据资源。省大数据管理机构应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合作等方式,按相关数据标
7、准规范要求向公共数据产品开发利用平台接入合法获得的社会数据资源,通过市场机制满足数据产品开发利用与服务的需求。鼓励服务商和其他企业、行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将依法收集、存储的合法数据资源接入公共数据产品开发利用平台,用于数据产品的开发利用。支持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充分利用外部平台资源和数据资源,促进数据协同、共享开放、数据融合、产品创新。第三章数据资源的使用第九条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服务商可以通过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免费获取。有条件开放类的本人、本机构数据,定向有条件开放类的本行业、本领域数据以及按规定应当免费开放的数据,服务商可通过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在线向数据资源提供方提出
8、使用申请,经授权后使用。申请使用其他有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数据资源提供方应当按照其编制的公共数据开放清单所明确的开放条件、使用要求并结合应用场景,根据相关政策对数据资源定价后授权使用。数据资源提供方应当自接到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开放数据。不同意开放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第十条公共机构因履职或委托服务商使用公共数据资源进行数据产品开发利用的,应遵循海南省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共享应用的原则。第十一条依法获取的各类数据经处理无法识别特定数据提供者且不能复原的,或经特定数据提供者明确授权的,可以交易、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开发应用。鼓励公共机构按照“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算不可识”等不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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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海南省 公共 数据 产品 开发利用 暂行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