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851%股权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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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编制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851%股权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3第195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目录声明1摘要3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5二、评估目的22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22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28五、评估基准日29六、评估依据29七、评估方法31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7九、评估假设39十、评估结论41十一、特别事项说明43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6十三、评估报告日47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声明一、本资产评估
2、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3、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三、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己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五、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经查验,并
4、无产权瑕疵。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851%股权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得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851%股权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
5、联评报字2023第195号摘要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接受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851%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对象为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下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
6、法两种方法对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基于被评估单位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经实施资产核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851%股权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0,810.05万元
7、,评估价值97,419.48万元,评估增值76,609.43万元,增值率368.14%o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8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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