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法规与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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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法规与政策失业保险制度用来应对劳动者因为失业而导致的收人下降风险。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经历了从待业保险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再到失业保险制度的转变。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第五章对失业保险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规定。工伤保险是对劳动者因工伤亡而进行收入补偿的一种制度安排。2003年,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则对工伤保险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规定。一、失业保险制度的法规与政策(一)参保范围社会保险法第44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明确指出,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
2、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中,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由此可见,从劳动关系上看,无论受雇的企业所有制类型如何,雇员及其用人单位都是法定参保人,个体工商户等自雇人员无须参加失业保险制度。(二)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缴费标准以及主要支出内容进行了规定。从构成上看,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从缴费标准上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
3、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从支出内容上看,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社会保险法明确要求,失业保险基金逐步实现省级统筹。失业保险条例还要求,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
4、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三)失业保险待遇有关失业保险待遇的规定,主要包括领取和停止领取待遇的条件、失业保险待遇的水平、与其他社会保险待遇之间的关系以及办理程序等。在领取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方面,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1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
5、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这些情形包括: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在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方面,社会保险法第46条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累计缴费年限之间的关系: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
6、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待遇与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关系方面,社会保险法第47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除了失业保险金之外,失业人员及其遗属还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待遇。具体而言,社会保险法第48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49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
7、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社会保险法第50条规定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程序: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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