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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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养老服务工作要求,按照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程有关工作任务,现就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一、试点目的家庭照护床位是指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由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为居家的失能失智、半失能等需要照护服务的老年人上门提供类机构照护服务。通过试点,让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刚需老年人,能够在熟悉的居家环境中享受机构养老的专业照料,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二.试点范围家庭照护床位试点范围为我市中心城区,包括新区、高新区。试点周期为2年(自通知下发之
2、日起)。三、服务对象试点期间,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家中,有专业养老服务需求但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重度失能的市常住老年人。居住在群租房中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服务对象。、服务机构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的服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执业两年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或有两年以上运营经验的养老机构(护理院、护理站等具有医疗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不受两年执业或运营时限限制);(二)有可以上门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包括照护计划制定者、护理员、康复理疗师或其他医务工作者、社工师等,且人员均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三)服务机构年检合格且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
3、信访事件。符合上述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含护理院、护理站等医养结合机构)向试点区民政部门提出试点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协议照护机构优先。试点区民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服务机构遴选工作,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区最终确定不超过两家服务机构,由市民政局复核后统一公布试点服务机构名单。五、服务内容家庭照护床位应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顾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项目清单,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小时。六、服务收费家庭照护床位不得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在参照
4、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自主合理定价,并报试点区民政部门备案。七.环境与设施设备由试点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居住空间条件,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后,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护理床、康复器具、呼叫器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鼓励对可移动设施设备采用租赁回收方式循环使用,降低用户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A.服务流程1 .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根据民政部门公布的试点服务机构名单选择适合的服务机构,并向机构提出设立家庭照护床位的申请。2 .评估。享受市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中度
5、失能和重度失能老年人申请设立家庭照护床位的,其身体状况的评估结果由试点区民政部门提供给服务机构;享受市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的居家老年人申请设立家庭照护床位的,其身体失能状况的评定结果,由试点区医保部门提供给服务机构;其他社会老年人由服务机构上门对老年人身体情况进行评估。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结果,结合老年人家庭照护状况,为老年人制定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计划。3 .签约。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确认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计划后,服务机构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等内容。4 .登记。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日常收住老年人的流程,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照护床位登记手续,建立服务
6、档案,并报试点区民政部门备案。5 .服务。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计划派出相关工种专业人员,组成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上门提供服务。6 .跟踪。服务机构应定期监测老年人身体机能,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计划。九、风险防范与质量管理1 .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2 .试点区民政部门应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持续进行评估,对服务的老年人及其家属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3 .服务机构所在街道(镇)应加强服务机构与辖区内老年人的供需对接;试点区民政部门应指导
7、服务机构探索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用、个性多样的家庭照护服务,对试点情况每季度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检查、抽查、评估。对服务不到位或违法违规行为,由试点区民政部门对服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限制领取一次性奖励补贴直至行政处罚等措施。对家庭照护床位享受补贴情况,安排专项审计,如有违反补贴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采取取消补贴、退赔补贴等措施。十、扶持政策1 .服务机构登记并纳入机构日常管理的家庭照护床位达到一定规模,经试点区民政部门认可后,可按照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享受的服务性床位补贴政策标准,同等享受床位补贴。2 .服务机构为长期照护保险协议照护机构的,其符合条件的基本照护费用,由长期照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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