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docx
《2023年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2023年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是指协助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开展对行政执法机构(含行政执法机关、授权和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下级人民政府(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人员,主要来源于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第三条市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社会监督员的管理及相关工作。第一章监督内容第四条社会监督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调查研究
2、;(二)监督全区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四)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五)区政府以及区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第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机构应当邀请社会监督员参加:(-)行政执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重大行政执法活动;(三)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研究;(四)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或上级部门要求社会监督员参加的情形。第六条下列情形,行政执法机构可以邀请社会监督员参加:(-)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评估;(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评
3、估;(三)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四)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五)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六)其他适宜参加的情形。第二章监督程序第七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和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从区政府法律顾问中确定社会监督员的合适人选参加相关活动,并支持、配合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第八条社会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亮明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身份。第九条社会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可以了解、调查有关情况,依法查阅相关文书和材料,必要时,可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第十条社会监督员提出监督意见,可以向行政执法机构提出,也可以个人名义出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行政 执法 社会 监督员 工作 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