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自考本科项目及流程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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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山学院自考本科项目及流程简介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我校具备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资格院校,为我校在籍专科生快速拿到本科毕业证以及在籍本科生获取第二学历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途径。2012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台T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和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这两个方案的出台有效地降低了自学考试的门槛,极大地提升了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的通过率。一、成绩考核“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分为“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和“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两部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规定考试成绩计分为
2、“三七制”的模式,由主考院校负责。这些课程的最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主考院校的网络学习、考试占30%的成绩,国家考试占70%的成绩,即:主考院校的成绩*30%+国家考试的成绩*70%260分即为及格。“三七”模式课程的网络学习、考核成绩有效期为1年,即:在一个年度内参加了“三七”模式中的某一门课程考试,第一次总成绩不及格,在一个年度内再次报考该课程仍可调用上一次的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规定考试成绩计分为“五五制”的模式,由试点院校负责。这些课程的最终成绩也是由两部分组成,试点院校的考试成绩占50羯国家考试的成绩占50%即:试点院校的成绩*50%+国
3、家考试的成绩*50%260分即为及格。试点院校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当次考试当次有效,如果报考“五五”模式中的某门课程,未通过考试,下次报考需再次参加试点院校实践课程考核。二、入学和注册1、经山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由我校正式录取的普通专科在校生可自愿报考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报名者须持有关证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2、新生报名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招生对象为泰山学院正式录取的普通专科的在校生,经复查不符合条件者,需立即退学。3、已注册的学员应如实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学校建立自考助学专业学生学籍档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内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正。4、凡就读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学
4、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就读其他院校。三、课程成绩管理1、学员必须参加考试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及时载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2、凡考试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环节以及毕业论文等单独进行考核的,均按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计算成绩。3、考试(核)课程一经上报,即视为参加考试(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课程考核前,对学生的作业、实验、缺课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考核资格:(1)该门课程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2)该门课程的作业缺交次数超过三分之一者;4、参加试点考试的考生,注册2年内,不得借考、转考。注册2年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如果在校学习期间所学的
5、自学考试专业不能毕业,其学籍仍然在试点院校保留,注册满5年仍未毕业者,将按社会考生对待,考籍档案转入考生欲转入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四、纪律与考勤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时完成答卷,考试不交卷者,以旷考论处。考试作弊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3、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参加教学活动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其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凡未经批准或批准后超假不补办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4、班长负责检查学员出勤情况,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定期向全班同学公布。学员因病、因事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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