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涤剂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争议仲裁案裁决书.docx
《洗涤剂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争议仲裁案裁决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洗涤剂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争议仲裁案裁决书.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洗涤剂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争议仲裁案裁决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根据申请人中国XXX市XXXXX厂与被申请人XXXX(中国)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6日签订的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受理了上述协议项下争议仲裁案。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根据仲裁规则规定,组成了以XXX为首席仲裁员、XXX和XXX为仲裁员的仲裁庭,共同审理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仲裁语言中文和英文,2000年4月18日,双方就仲裁语言达成了补充仲裁协议,约定仲裁庭审时使用中文。双方向仲裁庭提交的申请书、答辩书、有关事实和法律的阐述性文件,和有关程序性文件均使用中文。
2、双方向仲裁庭提交的证据材料,原文为英文的提交英文件,原文为中文的提交中文件。庭审中引用证据时应同时援引中英文本。仲裁庭作出的裁决、裁定、决定均应同时出具效力相同的中、英文本。上海分会确定并通知双方,本案仲裁过程中的正式语文为中文,裁决书使用中、英文本。仲裁庭于2000年6月12日和8月25日两次在上海开庭审理本案。双方均派仲裁代理人到庭作了口头陈述和辩论,并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仲裁庭在详细审阅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被申请人的书面答辩及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对本案作出裁决。本案案情、仲裁庭意见和裁决如下:一、案情1994年9月,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组建了“XXXXXXX洗涤剂有限公司”,经XX
3、省XXX市外经贸委批准设立,合营期限为50年。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2100万美元,股权比例为申请人占30%,被申请人占70%。该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洗衣粉和其他洗涤用品,并于1995年1月1日正式开业生产。在生产经营的4年中,由于合营公司经营不善,连年亏损,经合营双方协商,被申请人将合营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申请人,并于1999年1月6口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价值250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成品和设备,该股权转让协议经合同审批机关批准后,双方签订的合资合同、章程即行终止,该合营企业由申请人单方继续经营。在申请人向有关部门办理有效手续过程中,因涉及合营公司提前解散,在海关监管期
4、内免征的关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依法应予补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补缴税款的分担不能协商一致,申请人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上海分会提起仲裁,其仲裁请求为: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按合营出资比例承担补缴税款房产税863580.13元,车船使用牌照税11124元和海关关税及海关增值税60728元总额的70%,即:(863580.13+11124+60728)70%=654802.49元;2 .缴纳印花税12500元;3 .承担全部仲裁费用及申请人因提起仲裁而发生的费用。申请人提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是:1 .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作为合营公司投资者的被申请人,是合营公司享受免税待遇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洗涤剂 有限公司 合作 协议 争议 仲裁 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