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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中文正本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22)一、说明(56)1.资金来源(5)2.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5)3.合格的货物与服务(5)4 .投标费用(6)二、招标文件(6-7)5 .招标文件的编制根据与构成(6)6.招标文件的澄清(7)7.招标文件的修改(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12)8 .投标的语言(7)9.投标文件构成(8)10.投标文件的编写(8)11.投标报价9 8)12.投标货币(9)13.证明投标人合格与资格的文件(9)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5.投标保证金(11)16.投标有效期12 2)17.投标文件的式样与签署(12)四、投
2、标文件的递交(12-13)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2)19.投标截止期(13)20.迟交的投标文件13 3)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五、开标与评标(14-20)22.开标(14)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14)24.投标文件的初审(15)25.转换为单一货币(16)26.投标的评价(16)27.最终评标价的确定(19)28 .与招标机构与招标人的接触(20)六、授予合同(20-22)29 .合同授予前的审查Q0)30.合同授予标准(20)31.网上注册、公示与质疑(20)32.拒绝任何或者所有投标的权力(21)33.中标通知书(21)34.签订合同(21)35.履约保证金(2
3、1)36.招标服务费Q2)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23-40)1 .定义(25)2.适用性(25)3.原产地(25)4.标准(26)5.合同文件与资料的使用(26)6.知识产权(26)7.履约保证金(26)8.检验与测试(27)9 .包装(28)10.装运标记(28)11.装运条件(29)12.装运通知(30)13.交货与单据(31)14.保险(32)15.运输(32)16.伴随服务(33)17.备件(33)18.保证(34)19.索赔(34)20.付款(35)21.价格(35)22.变更指令(35)23.合同修改(36)24.转让(36)25.分包(36)26.卖方履约延误(36)27.误期赔偿
4、费(36)28.违约终止合同(37)29.不可抗力(37)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38)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38)32.争端的解决(38)33.合同语言(39) 34.适用法律(39)35.通知(39)36.税与关税(39)37.合同生效及其他(39)第三章合同格式(41-49)格式II1T.合同协议书格式(43)格式IIb2.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44)格式IT.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45)格式I-4.信用证格式(4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1-70)格式NT.投标书格式(53)格式IV-2.开标一览表格式(54)格式IV-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55)格式IV-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5、(57)格式IV-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58)格式IV-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59)格式IV-7.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60)格式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61)格式IV-9.资格证明文件格式(62-70)格式IV-9T资格声明格式(63)格式IV-9-2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64)格式IV-9-3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67)格式IV-9-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69)格式17-9-5证书格式(70)第二册(另行装订)第五章投标邀请第六章投标资料表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资金来源11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投标资料表中所
6、述的招标人已拥有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 .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2.1 招标机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商务部令2005年第6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取得招标资格并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法人。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与传真见投标资料表。2.2 合格的投标人I)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与国或者是与中华人民共与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下列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供货人均可投标。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
7、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与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只有在法律上与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与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3 .合格的货物与服务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上述2.2条款规定的合格来源国/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与服务。3.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者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者用重要的与要紧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征、功能或者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3.3 货物与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4 .投标费用
8、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机构与招标人均无义务与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编制根据与构成5.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根据是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5.2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与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或者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写。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写时,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中文本与英文本如有差异,以中文本为准。招标文件共八章,分装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投标文
9、件格式-fK*-Xnn_,一第五章投标邀请第六章投标资料表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与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与招标人。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5日往常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6.2 投标人认为招标
10、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与招标人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与招标人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与招标人将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的语言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投标人与招标机构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11、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与己印刷的文献能够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9 .投标文件的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1)按照本须知第10、11与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与供唱标时使用的、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2)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编写I
12、OJ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11-投标报价H.I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与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H.2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别填写:11.2.1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提供的货物:I)报所供货物的EXW(出厂)价、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的,除应包含要向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与其它税,还应包含对下列、两项
13、已交纳或者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与其它税:报EXW价的货物在制造或者组装时使用的部件与原材料是从境外进口的;或者报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的货物是从境外进口的。2)假如投标费料表中有规定,报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与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3)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假如有的话)。1122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外提供的货物:1)按照投标费料表中的规定,报CIF(指定目的港)价,或者CIP(指定目的地)价。2)假如投标资料表中有规定,报FoB(指定装运港)价,或者FCA(指定承运地点)价,或者其它方式的报价。3)假如投标资料表中有规定,报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
14、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与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4)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假如有的话)。1.3 3EXW.CIF与C1P等价格术语,应根据巴黎国际商会现行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的规定来解释。1.4 4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机构与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5 5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 6除投标资料表中同意有备选方案
15、外,本次招标不同意选择性报价。除本须知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同意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 .投标货币12.1 除非另有规定或者许可,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提供的货物与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2.2 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外提供的货物与服务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货币报价。13 .证明投标人合格与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与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办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与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来自本须知第2.2条款定义的合格来源国/地区。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下列文件:I)假如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见格式IV-9-4);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与生产能力的文件;3)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费料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