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基建规划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docx
《大学基建规划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基建规划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大学基建规划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基建处管理的基建工程项目均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建工程项目是指经我处管理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是指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原则是预控为主、过程监督、严格验收、全员参与,职能科室、项目部各负其责加强管理。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及义务第五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建筑法
2、及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相关的规程、规范,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对基建工程的各实施阶段进行质量管理,以过程质量、工作质量保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质量。第六条经批准的工程项目立项后前期科组织相关单位深入调研,编写完整的项目设计任务书,由总工办牵头组织对任务书的审查,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的工艺、建筑各项内容的设计要求及方案的比选工作,为项目的最佳功能、经济、适用设计目标的实现提供基本条件。第七条在招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招标办法规定执行。第八条按合同约定,暂估项招标及暂估价材料的价格确认,严格按校内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处内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制定
3、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进行动态控制,避免工程后期出现为赶工而违规施工的局面。第十条工程建设科配合项目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包括人防工程、特种设备等)。第十一条项目部在编制的项目管理规划中,应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严格执行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工程管理人员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工程建设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第十二条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工作,及时解决所发现的问题,对涉及工程使用功能及安全的重大设计问题提交总工办,由总工办协助项目部解决。第十三条工程建设科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对工程实体、材料及设备质量的监督工作。第十四条工程建设科对
4、工程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每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每次检查要形成书面检查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检查活动要留存图片资料。检查后作出工程质量检查简报。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及要求项目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按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执行计划书中质量控制部分内容执行,本章主要是指基建处职能部门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和作法。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立项与规划环节工程项目立项阶段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个时候要决定的是工程结构、形式、使用功能等等,总工办要审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否满足学校的规划指标,是否符合校园文化的传承精神,以及相关节能、环保等是否符合建筑发展趋势及政策导向;(二)对
5、用户使用意图表达的准确性与充分性;(三)工程结构、形式、使用功能、设备配置以及装饰标准的合理性;(四)设计进度安排的合理性。第十六条施工图审查中总工办要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规定;(二)工程地质、地貌、水文地质状况评价数据是否可靠;(三)施工图纸是否配套,细部节点、标注是否清楚完整;(四)工艺布置、建筑功能是否合理;(五)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性能、色泽要求是否明确,有否指定厂家的问题。第十七条开工准备工作阶段项目部需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施工及监理单位管理人员资质岗位证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二)施工单位各项报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基建 规划 建设 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