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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板九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1毕业生:用人单位:培养单位: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合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第二条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伤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
2、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第六条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主管部门:通讯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单位性质: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毕业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一学院:专业:政治面貌:学位类别:学历:培养方式: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2毕业生:用人单位:培养单位: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合用于参加初
3、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第二条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伤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
4、成立。第六条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用人单位名称:主管部门:通讯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单位性质: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毕业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院:专业:政治面貌:学位类别:学历:培养方式:生源地:婚姻状况:联系方式:双方经商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毕业生工作的地点:第二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第三条毕业生户口迁入地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合同。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
5、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商议解决。二、商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O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一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允许,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其他约定:毕业生意见:用人单位意见: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年月B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需
6、知。毕业生就业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学院、学校盖章,纳入正式就业方案,打印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份内容相同,签字盖章后由用人单位保存一份、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学校保存一份。就业协议书须经所在院系盖章和学校盖章后,方能纳入正式就业方案,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学校进行盖章。学校根据正式上报的就业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打印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并寄发给毕业生。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的具体手续。毕业生持有报到证而不按时到单位报到
7、,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毕业生本人负责。就业协议书的具体填写要求:1、本协议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发,每份都有对应的编号,式三份,一人一号,遗失不补,复印无效,三份中遗失任何一份协议书都将无效。2、填写时请用黑色钢笔,不得用其他类型的笔。3、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就业协议书上的有关说明,不要涂改。4、“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中,健康状况可填“良好”,“专业”填“法学”,“学制”填“四”,“学历”填“本科”,“应聘意见”可填自己的意向或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的内容,“联系电话”填最能联系到你本人的电话,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需知。5、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全部填写。用人单位、地址、学校和专业名称等,都必须写全
8、称,不得使用简写、缩写或者用斜杠划去,也不能留有空格(如有相关内容的约定,应另附书面约定条款)。6、“用人单位名称”:由用人单位填写,必须与单位的有效印签上的名称一致。7、”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由用人单位填写,要求清晰、准确地填写用人单位的人事保管机构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便于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后转寄学生档案。8、“备注”:可填写与用人单位的其他约定,如试用期限、薪资待遇、违约金等。如准备考研、出国的同学,可写上“如考上研究生(或者出国)此协议自动解约”。9、待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可由毕业生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到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和盖章,然后到学院签字、盖章,最后到学校就业处签字、盖章
9、。注意协议书必须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都盖章方能生效,否则毕业生在毕业后的户口档案和人事关系仍将转回原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为维护学院声誉和泛博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
10、业生就业协议书。第二条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第二章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第三条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惟一编号。第四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第五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第六条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第七条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协议书丢
11、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三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
12、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者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第三章协议书的签订第八条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精密思量的基础上,谨慎抉择。第九条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份。违背
13、就业政策或者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第十条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第十二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
14、院毕业生就业计划。第十三条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第十四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第四章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第十五条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第十六条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第五章违约协议的处理第十七条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作
15、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第十八条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第十九条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所在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向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1、学生要求与来我院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解约;2、学生要求与作为我院教学实践基地的用人单位解约;3、无新签约单位或者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4、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第二十条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用人单位。第二十一条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