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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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三篇实施方案(一):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号)精神,全面促进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府引导、普惠优先,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原则,加快建立促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
2、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到2025年,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二、主要任务(一)科学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 .统筹城乡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新建居住区时要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
3、租赁等方式建设完成。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2 .选址安全适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选择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便利、居民相对集中、周边治安状况良好的地带,远离污染源,不得临近加油(气)站、输油输气管道,高压供电走廊不得穿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 .设计符合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功能布局、设施设备等应以
4、保障安全为先,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要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的规定。(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 .场所面积适度。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有与举办规模、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8m、建筑场所由婴幼儿生活用房(用餐区、睡眠区、母乳喂养区、游戏区、盥洗区、储物区等)、服务管理用房(保健室、办公室、安保室等)和后勤保障用房(厨房、库房、消毒房等)三部分组成,以满足开展婴幼儿照护的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5 .配套设施齐全。婴幼
5、儿照护服务机构要按照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要配备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等基本设施。(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1 .落实休假政策。依法全面落实产休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和措施,为婴幼儿家庭养育照护创造便利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的育儿假等。(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 .保障工作权利。用人单位应保障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的权利,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
6、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各相关单位要对无稳定就业岗位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着力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 .提供照护方便。用人单位要根据女职工需求设置育婴室、哺乳室、女职工特殊关爱室等设施,按照规定灵活安排哺乳时间,满足职工照护婴幼儿需求。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方案的通知(X卫发20XXXX号),车站、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要普遍建立母婴室(哺乳室),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加快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普及,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7、、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 .加强保育服务。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以及儿保专家、儿保教师、社区医生等人员,要通过入户服务、亲子活动、育儿沙龙、家长课堂、健康讲座、电话指导、手机APP和资料宣传等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公益性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大力推进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乡镇、社区(村),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妇联、县计划生育协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5 .提升公共服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加强
8、婴幼儿健康管理,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支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1 .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社区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为社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 .发挥市场作用。集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形成以多元化为导向的市场参与格局。要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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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促进 以下 婴幼儿 照护 服务 发展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