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扶贫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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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扶贫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围绕“如何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助推产业扶贫”主题开展调研,我们实地参观了灵乡镇康之堂农业发展公司和山桐子繁育基地,详细了解基地近年运营情况和扶贫带动有关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农业局、扶贫办、文化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经信局、财政局和龙凤集团、丰达生态农业公司、灵祥花菇合作社、德佳种植合作社等部门单位有关情况汇报,了解我市有关部门近年产业扶贫工作情况,听取我市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产业扶贫的工作经验、存在问题有关建议。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一)基本情况目前我市登记注册经营主体数量2400余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
2、社1757家、家庭农场590家。2018年通过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土地流转、代产代销、人社(人股)分红、签订农产品收购订单等方式对贫困户有万元元专项资金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实现用于支持我市以营主体发展产业的各级政策项目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二是大力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依托我市产业扶贫专家团、农业智助脱贫人才、产业指早员为核心的基层扶贫产业人才队伍,组织技术专家深入一线开展技术光导服务,帮助经营主体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2018年开展科技展务1000余次,开办指导培训3期次,培训贫困户80余户。2、严格落实扶持政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出台*市农业产业扶贫奖补办法和“*市三产整合发
3、展资金奖补意见”,2018年起每年从三产融合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300万元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对自主发展扶贫产业、增加经济收人脱贫致富的贫困村(户)和通过安置就业、人社(人股)分红、代产代销等方式帮助贫困村(户)脱贫增收的经营主体,以及市级农业产业扶贫术范点给于奖补。2018年成功创办9个农业产业扶贫点(基地),支持建设产业扶贫项目66个,引导19户贫困户自主发展营主体通过与于有产品销售需求的贫困户签订长期农产品购销合同,按市场保护价收购贫困户的农产品,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如2018年灵祥花菇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黑土猪”产业,与灵乡镇67户贫困户签订了订单协议带动增收。三是建立股份联结。贫困户将小
4、额信贷资金投入农业企业进行资金人股分红,稳定得到分红收人。如鑫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生猪健康养殖、有机蔬菜生产及农业休闲旅游为主导产业,通过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人股分红,带动大箕铺镇8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3600元。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安于现状,主动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高。部分贫困户不愿积极就业,不谋求发展思路,一心想吃低保,享受国家救助,”等、常、要”依赖思想严重。(二)经营主体带动能力比较弱。全市已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条件良好、发股能力强的规上企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数量较少。仅占全市经营主体总数的12.25%。示范
5、带动作用明显不足。一些经营主体处于创业起步阶段,大量投人产业基础建设,短时间无法产生明显效(四)扶贫资金整合力度不够。由于各部门项目资金大都是“专款专用“,地方政府在资金的调配整合上有一定难度。同时。受各类项日资金考核要求限制,出于考核压力,各部门资金整合积极性不强。此外,由于涉农资金来源渠道和涉及的部门多。资金整合投向是否违规难以界定,各级监督检查问责压力较大。导致各部门“各自为政、各目为成难以形成资金合力,整合成效受能响。(五)利益联结机制较为单一。贫困户多为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劳动能力、资金资源等自有发展条件差,在从事劳动过程中自我保护能较弱,因此部分经营主体存在思想顾虑,带动贫困户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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