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项目改造方案参考范本1适用于不需完善用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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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角镇中山裕北涂料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三角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三角镇金三大道西5号的中山裕北涂料有限公司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由土地权利人中山裕北涂料有限公司自主改造,采取局部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三角镇金三大道西5号,东邻已建厂房,南至金三大道西,西邻已建厂房,北邻已建厂房,用地面积2.6880公顷(26880.0平方米,折合约40.32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于2023年5月纳入“三旧”标图入库,图斑编号44200067063,图斑面积2.6880公
2、顷(26880.0平方米,折合约40.32亩),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三)权属情况改造地块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土地证为中府国用(2000)字第040102号,为土地权利人中山裕北涂料有限公司自2000年1月开始使用。(四)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改造范围内现有31栋建筑物,为中山裕北涂料有限公司自2001年5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15956.25平方米,现状容积率0.59,其中8308.63平方米已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其余7647.62平方米无合法规划报建等手续,作工业厂房、仓库、宿舍和配套办公用房所用,7647.62平方米无合法规划报建等手续的建筑物在
3、项目动工前拆除。该地块改造前年产值为2550万元,年税收为130万元。改造地块不涉及闲置、抵押、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五)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城镇建设用地2.6880公顷(26880.0平方米,折合约40.32亩)。在中山市三角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中府函(2023)381号)中,二类工业用地2.2371公顷(22371.43平方米,折合约33.56亩),规划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T5%,建筑高度50米;防护绿地0.2019公顷(2018.83平方米,折合约3.03亩);公路用地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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