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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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云港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连政发(2023)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的决策部署,满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护理和生活照料需求,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长护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多元筹资、保障基本、待遇分级、适合市情的长护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市
2、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失能人员经济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我市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坚持独立运行,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统筹推进。坚持适度保障,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坚持责任共担,多渠道筹资,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统筹协调,实现各类险种功能衔接,协同推进养老和健康产业发展。三、基本政策(一)参保对象。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筹集能力等因素,2023年先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开始试点。随着制度建立完善,2024年
3、底前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护险参保对象。(二)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智等原因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需要长期护理,经申请评估符合失能等级标准的,可享受长护险待遇,初期先从重度失能人员开始试点。随着制度建立完善,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长护险基金运行情况、参保对象保障需求等因素,由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适时扩大保障范围。(三)资金筹集。长护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等途径按年度筹集。鼓励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给予支持或捐助。筹资水平由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我市城乡居民
4、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及长护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转。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纳部分,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其父母、配偶、子女缴纳长护险费用。(四)失能评估。建立失能等级独立评估机制,探索开展社会化评估,委托第三方负责失能评估实施工作。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应当先进行失能评估并达到规定失能等级。失能评估办法另行制定,失能评估标准使用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失能评估为重度失能等级的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建立保障对象评估复核机制,参保人员经复核不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停
5、止享受长护险待遇。(五)待遇保障。1 .保障项目。建立机构护理与居家护理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保障对象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通过入住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护理机构)接受护理服务、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护理服务等方式,享受长护险待遇。长护险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2 .待遇支付。对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照不同的服务形式、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由长护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市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做好长护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3 .建立长护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由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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