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草案.docx
《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草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草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管理,加快实现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构建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报告等工作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风险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工作机制】安全风险管理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从业人员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第四条【安全风
2、险定义】本条例所称安全风险,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固有的危险源或者危险有害因素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组合。按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安全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安全风险、较大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和低安全风险四个级别,对应使用红、橙、黄、蓝标注。较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风险统称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本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实行目录化管理。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的辨识、分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
3、理全面负责,应当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保障安全风险管理的资金、物资、技术、人员投入,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保证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落实,并按照规定报告安全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在建立或者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时,应当围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以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六条【政府职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的监督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按照
4、职责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照授权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七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风险管理职责。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并动态调整,依托有关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安全风险网上
5、报告信息平台。第八条【保障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安全风险防控的资金支持,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创新安全风险管理手段,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加强生产工艺、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和更新淘汰,有效降低安全风险。鼓励有关协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等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参与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技术服务工作。第二章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第九条【辨识管控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程序、方法以及职责分工和组织管理等内容。小型、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在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包含安全
6、风险辨识管控的内容。第十条【风险辨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技术、岗位操作等相关人员,对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对存在危险源或者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系统、工作场所、作业区域、设施设备、物料以及涉及动火、有限空间、燃气使用等相关的作业活动,确定为风险点。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风险辨识过程中应当按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进行逐项对照,不得遗漏。第十一条【评估分级】对辨识出的风险点,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安全风险等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已经列明的,应当按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确定较大、重大安全风险等级;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有效落实管
7、控措施降低安全风险的,不影响按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确认安全风险等级;(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没有列明的其他风险点,经科学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其中,经评估确定为较大、重大安全风险的,应当一并纳入本单位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管理。第十二条【辨识评估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辩识评估,应当覆盖生产经营的所有环节和过程,并重点关注重大危险源、公众聚集场所、危险作业活动以及发生事故后可能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等。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等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结合本行业、领域适用的辨识评估方法开展安全风险辩识评估。小型、微型企业从事生产加工、零售、住宿、餐饮以
8、及社会服务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加强对涉及用火、用电、用气、建(构)筑物改造和装修装潢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可燃和易燃货物堆放等的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第十三条【辨识频次】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每年不少于一次。第十四条【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对辨识评估出的安全风险,应当根据其特点从组织、技术、管理、应急等方面,对存在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作业区域、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物料等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通过隔离风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预警设备等方式,回避、降低和监测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危险物品的生产、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苏省 安全生产 风险 管理条例 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