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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法治国企建设,保障企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法治国企建设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第三条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
2、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第四条 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企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国资委关于法治国企建设的各项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企业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第五条党委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促进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成立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明确法治建设领导机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有
3、关重大问题,督促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确保法治国企建设各项要求在全集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组织人员对党委相关文件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和备案,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健全完善企业各级党组织领导依法治企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各项部署的落地落实。(三)深入推进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工作,明确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党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研究讨论这一 “前置程序”的重要作用。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
4、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党委研究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并听取法律意见,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企业领导班子知识结构,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五)严格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向下级企业延伸。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完善法律管理组织体系,支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切实保障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全集团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将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纳
5、入企业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党委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强化企业领导人员作为“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法治学习作为企业管理培训和教育的必修课,大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的能力。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企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促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企业软实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第六条董事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推动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工作,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理顺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在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明确推进
6、法治建设职责,并将依法治企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二)促进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企业改革、转型升级等各项工作。(三)组织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指导督促,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四)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将其纳入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五)带头依法依规决策,实现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合法合规,吸收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进入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其法律前置审核的把关作用。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并听取法律意见。(六)推
7、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工作,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总法律顾问是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落实总法律顾问聘任、履职保障等相关规定。配齐配强所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建立健全与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支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切实保障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全集团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第七条总经理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推动,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切实抓
8、好组织落实;(二)依法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推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定期修订工作,确保企业各项活动有章可循。(三)督促经理层其他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经营管理行为。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参加。(四)推动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作用,不断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合规管理和法律监督,严格落实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管理的服务保障、规范管理和价值创造作用,促进企业效益的提升,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五)完善法律顾问日
9、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符合企业法律顾问专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听取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支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并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切实保障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全集团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六)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努力推动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环境,深化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第八条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本单位及子企业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其纳入经营业绩考核。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量化评价等方式开展。第九条集团公司党委应当把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第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集团公司对其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问责。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