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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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引言植物保护机械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农机产品(CNCA-CU-O1:2014)(以下简称实施规则)和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CNCA-00C-003)等规则的要求编制,作为实施规则的配套文件。认证机构本着维护产品认证有效性、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认证企业和控制认证风险等原则,制定并公布本认证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的产品范围、认证依据按实施规则执行,并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发布的目录界定、目录调整等公告实施调整。认证机构依据实施规则,建立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结合生产企业分类,明确植物保护机械产品强制性产品
2、认证的实施要求。2 .术语和定义2.1 初始工厂检查本实施细则中对植物保护机械产品的初始工厂检查包括产品一致性检查和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两部分。生产一致性控制的评价目的是确保批量生产的植物保护机械与获得认证机构批准的产品的一致性。2.2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是指针对同类别产品的生产企业,认证机构根据其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诚信守法状况及所生产产品的质量状况等与质量相关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对生产企业进行分类,从而对不同类别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认证模式选择和获证后监督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以实现控制认证风险、提高认证活动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获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目标。
3、2.3 基本认证模式基本认证模式是指以生产企业诚信自律、有效管理、稳定生产为前提,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要求为目标,基于产品固有风险特点以及企业普遍采用的生产工艺所确定的产品认证基本要素的组合。2.4 认证模式认证模式是认证机构针对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选择和确定具体实施用认证模式的简称。为有效控制认证风险、提高认证结果持续符合性、强化监督要求,认证机构根据自身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不宜使用基本认证模式实施认证的认证对象,通过对不符合发生时可能引起风险的评估,在基本认证模式基础上逐级选择增加必要的认证要素的组合。2.5 生产企业(生产场所、工厂)生产企业是指对认证产品最终制造
4、、装配和/或试验以及加施认证标志的场所。本实施细则如无特殊说明,生产场所、工厂均指生产企业。注:实施规则中的“加工场所”即本定义所指场所。2.6 工厂检查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和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所进行的评价活动。工厂检查范围包括产品范围和场所界限。注:产品范围指认证产品。场所界限指与产品认证质量相关的场所、部门、活动和过程;当认证产品的制造涉及多个场所时,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应至少包括例行检验、加施产品铭牌和CCC标志环节所在场所,必要时还应到其余场所(如关键工序)进一步检查,即延伸检查。2.7 书面验证依据提交的书面证据,验证对产品/体系不合格所采取纠正措施有效性的过程。2.8 试验
5、验证依据样机检验结果,验证产品不合格所采取纠正措施有效性的过程。必要时,试验验证项目还应包括与不合格相关联的项目。2.9 现场验证依据现场检查结果,验证对不合格/不符合项所采取纠正措施有效性的过程。2.10 一般不符合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出现偶然性、轻微性失效的事实。2.11 严重不符合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出现系统性、区域性或后果严重的失效事实,包括不具备基本的生产条件、产品一致性检查不合格、产品关键项目现场检查不合格、重复发生影响产品实物质量关键过程控制问题、因产品缺陷导致安全事故或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等。3 .生产企业分类原则3.1 认证机构将生产企业分为A、B、C、D四类,分类原则见表1;表1:生产
6、企业分类原则类别分类原则A至少满足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可评为A类:D初始工厂检查、近两年内获证后跟踪检查未发现严重不符合项,且一般不符合项每年不超过2个;2)近两年内获证后监督检测未发现不符合项,国家级、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查等结论均为“合格”;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未有涉及生产企业及认证产品质量责任的不利信息。B除A类、C类、D类之外的其它生产企业。无质量信息的初次委托认证的生产企业。C出现下列问题之一时,生产企业分类等级调整为C类:D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跟踪检查结论判定为“现场验证”的;2)获证后监督检测结果为非关键项不合格的;3)被媒体曝光产品质量(如能效、性能等)存
7、在问题,且系企业责任,但不涉及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4)根据生产企业及认证产品相关的质量信息综合评价结果认为需调整为C类的。D出现下列问题之一时,生产企业分类等级调整为D类:D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跟踪检查结论判定为“不通过”的;2)获证后监督检测结果为关键项不合格的;3)无正当理由拒绝认证机构监督检查和/或抽样的;4)被媒体曝光且系企业责任,对产品安全影响较大,可直接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5)国家级、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查等结论为“不合格”;6)不能满足其它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被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3.2 认证机构收集、整理与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关的各类质量信息,并据此对生产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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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 产品认证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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