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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湖西路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7第五章发包人要求58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5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5第一章招标公告东湖西路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湖西路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湖西路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磔,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项
2、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东湖路、南至东湖西路,西至大沙头三马路、北至永胜上沙和东湖新村社区长者饭堂周边。2.2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包含适老化设施,慢行友好设施、共建共享设施、智慧管理设施等,主要包括楼道照明,室外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适老扶手、无障碍电梯、小区道路、地面铺装、垃圾分类设施、小区绿化、公共空间、小区入口、休憩设施、儿童设施、休闲廊架、非机动车充电桩、公服设施、海绵城市、三线下地等,总面积为12451万平方米,高度低于24米的一般公共建筑,总投资约1086.26万元,建安费约853.0
3、1万元。2.3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暂定9个月(2023年7月1日-2024年3月31日)2.4 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1个标段。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勘察内容:完成本项目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地物地貌及地下管线、构筑物的详细的情况,管线测量长度约1千米。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深化、方案估算;初步设计、项目概算、初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如有)、竣工图编制
4、: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完成验收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2.5前期服务机构说明2.5.1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
5、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6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民3.07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虹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3.25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53.01万元。注:1.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2 .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3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2. 7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标准:符合
6、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等要求。施工标准:合格。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 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3. 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具
7、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独立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
8、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61号)填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46号)执行。(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
9、规范(2023)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1)确定。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10、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46号)执行。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最多由生家单位组成(即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2家勘察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
11、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
12、标资格将被取消。3.3拟派项R负责人(兼施工项F1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
13、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4其他要求:3. 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
14、营。4. 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5. 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
15、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1号)确定。6. 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7. 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 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信用档案办理详见zwgkzsdwxxgkz1gzsJzyg1fwzx/index,ht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