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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为了实现户有增收项目、村有致富产业(产品)目标,切实发挥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省、市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基本情况(-)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县是市中药材主要产地之一,目前中药材种植主要以甘草、板蓝根、黄葭等为主,局部种植肉萩蓉、防风和参,是省最具优势的中药材种植基地。近年,县委、县政府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通过政策、市场、龙头多轮驱动,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扶优扶强,着力培育壮大中药材种植。全县现有各类中药材种植合作社(龙头企业)60多家,其中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12家、省级
2、龙头企业2家。2021年全县种植的中药材有甘草、板蓝根、黄葭等,种植面积达到5.1万亩,年产8.1万吨,产值近2亿元。(二)中药材产业发展优势县位于省中部,地处黄土高原与沙漠过渡地带。耕地有效灌溉面积64万亩,县域光热资源丰富,温差大,光合作用强,土壤PH值偏碱性,没有环境污染,所产的中药材质地优良,是发展中药材种植的理想地带;又是中药材新种区,病虫害发生轻,农药投入量相对较少,中药材产量高、品质好,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中药材区域优势明显。近年来,县通过政策、市场、龙头多轮驱动,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扶优扶强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按照“龙头+基地+专合组织+农户的路子,集中连片建设产
3、业基地,引领广大农户走上致富路。(三)中药材产业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一是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较低。多数产区药材种植集中连片规模小,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二是生产质量管理不严格。药材种植过程中,不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仍有发生,影响药材质量安全。三是资金投入不足。中药材种植投入成本大,资金投入不足,造成品种改良、技术改进、标准化生产等工作进展缓慢。四是产业链条短利润小。加工企业少,初加工多,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二、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及主要任务(-)发展目标按照布局区域化、技术规范化、种植规模化、经营产业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促进我县中药材产业持续规范发
4、展,稳定种植面积,突出道地品种,开展精深加工,加强种子种苗繁育供应。在乡镇发展中药材种植,到2024年面积达到10万亩。其中:2022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8万亩,带动5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面积L29万亩,其中标准化生产基地总面积达到2万亩,道地药材良种普及率达到30%以上,种子种苗集中繁育供应比例达到20%以上,初加工能力提高到30%以上;中药材产业对所带动贫困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2023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9万亩,带动66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面积L45万亩,其中标准化生产基地总面积达到3万亩,道地药材良种普及率达到40%以上,种子种苗集中繁育供应比例达到30%以上,初
5、加工能力提高到40%以上;中药材产业对所带动贫困户人均增收1100元以上。2024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带动76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面积1.65万亩,其中标准化生产基地总面积达到4万亩,道地药材良种普及率达到50%以上,种子种苗集中繁育供应比例达到40%以上,初加工能力提高到50%以上;中药材产业对所带动贫困户人均增收1200元以上。(二)产业布局中药材产业主要分布在我县7个乡镇97个行政村,覆盖52个贫困村。1 .中药材种苗壑育生产区。主要分布在3个乡镇4个行政村,覆盖2个贫困村。2 .一期灌区中药材生产区。主要分布在3个乡镇40个行政村,覆盖11个贫困村,主要发展以甘草、肉
6、放蓉等为主的中药材种植。3 .二期灌区中药材生产区。主要分布在3个乡镇37个行政村,覆盖32个贫困村,发展以甘草、黄黄、板蓝根等为主的中药材种植。4 .黄崖坝中药材生产区。主要分布在坝片区为主,涉及19个行政村,覆盖8个贫困村,发展以甘草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三)主要任务在基本稳定种植规模的前提下,主要通过提升中药材产品的质量,完善中药材产业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实现对贫困农户的增收带动。1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产业扶贫新模式。通过组织引导,2022年全县贫困村特色产业合作社实现全覆盖。鼓励贫困户以合作社、协会等组织形式参与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以土地经营权、财政量化到户资金
7、、技术等要素入股合作社;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在坚持订单收购、保护价收购、最低利润返还等传统模式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经营主体通过股份、服务、保底分红等开展合作经营。对有效带动贫困户达到一定数量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奖励,让贫困户共享发展收益。2 .建设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确保生产基地稳定。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漫水滩、红水、上沙沃等乡镇集中繁种、育苗,每年建立甘草等中药材优良种子种苗繁育基地2000亩。加强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培育质量稳定、供应充足的种子种苗,切实保障中药材种植贫困户优良种源供应。通过提高种子种苗质量和集约化繁供比例,确保生产基地稳定,产品安全优质。3 .打造药材标准化生产基
8、地,形成产业扶贫新格局。稳定甘草、黄葭、板蓝根等大宗中药材品种种植规模,因地制宜,发展肉灰蓉、独活、金银花等市场紧俏和资源稀缺品种。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品种、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扩大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提高药材标准化种植水平。2022年建立500亩以上的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个、1.5万亩。2023年、2024年分别建立500亩以上的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2万亩、2.5万亩。在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等,实现节本增效。4 .促进产地加工升级,提升储运营销水平。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提高我县中药材加工能力和水平。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
9、业合作社建设一批清洗、脱皮、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同时规范加工技术,开展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中药材初加工企业开展GMP认证,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加工集中度和标准化水平。扶持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储藏库,扩大标准化仓储规模,提升收储转运营销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新建中药材贮藏库700吨、1000吨、1300吨,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提供中药材贮藏的方式,将奖补资金的50%折股量化,以带动贫困户减损增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共同脱贫的目标。5 .加强培育造血。组建中药材产业技术专家团队,采用技术推广+合作社培训指导服务模式,加强对贫困户技术培训,更新贫困户观念,
10、做到扶贫先扶志,激发内生动力,加强正面引导,提高贫困户中药材种植技术水平;加大筑巢引凤力度,依托企业、合作社全力引进省内外优秀中药材科研机构和专家团队进驻开展长期的科研和服务指导工作,提高核心竞争力,努力保障贫困农民增收致富和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三.扶持环节.标准及验收程序.支付方式(-)扶持环节与标准L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扶持建设道地及大宗药材原种、良种和种苗生产基地,对带动5户以上贫困户的合作社或企业建设原种、良种和种苗生产基地的,户均增收6000元,按照原种生产基地每亩3000元,良种生产基地每亩1000元,种苗生产基地每亩800元给予补助,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2 .道地
11、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具有中药材生产集中优势的乡(镇),对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统一生产经营管理,建设以道地药材品种为重点,以基地长期稳定、集中连片建设、规范化种植管理、绿色化病虫防控、生产档案健全为主要模式的标准化生产基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在500亩以上,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以订单模式发展的,一般农户每亩按照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贫困户每亩按照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流转模式发展的,带动贫困户在10户以上、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的,按照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奖补额不超过20万元;标准化基地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3 .引进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组建
12、县中药材种植技术专家服务团队,对指导建设示范基地面积在5000亩以上,产量比全县平均亩产量增加10%以上,基地效益显著高于其他产区,群众反映良好的专家团队,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引进指导建设示范基地面积在5000亩以上,产量比全县平均亩产量增加15%以上,基地效益显著高于其他产区的中药材方面技术专家 给予2万元的奖励。由农牧局负责遴选、监督、审核推荐及支付奖补,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扶持。4 .提升中药材初加工业发展水平。对专业大户、中药材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热泵控温控湿式热烘房,烘干能力为1批1吨的烘干设施建设,给予5万元奖补;对农民合作社、中药材加工企业
13、等经营主体新建储藏能力在100吨以上的中药材储藏库给予奖补扶持,每100吨给予10万元奖补,最高奖补额不超过5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扶持,烘干设施和储藏库的奖补资金50%要折股量化到贫困户。以上扶持环节,省上补助资金到位且补助标准高于县上补助标准的,按省上标准执行。(二)验收程序及支付方式1 .摸底建档。乡镇组织人员对县上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方案进行宣传;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到乡镇登记备案,并提供组织章程、入股协议、相关合同、发展计划和带动贫困户花名册、组织管理及参与程度等相关文件资料。乡镇抽调专人,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适后,向农牧部门推荐。2 .主体申请。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向农牧部门提出申请,登记备案建设内容、规模等,经农牧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3 .乡镇初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标准实施或建设完成后,到乡镇申请初验,乡镇组织人员对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情况进行初验,初验结果在本乡镇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形成书面初验报告,报县农牧局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由农牧部门会同乡镇按照方案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