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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计划2023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局及市局、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超市、肉类批发商等重点领域监管,着力提升农贸市场食品快检水平,积极探索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有效模式,有力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努力开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一、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组织对辖区内食品销售企业落实总局60号令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包括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细化制定职责守则,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风险管控机制,以及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2、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情况。针对领导干部包保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食品销售者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二、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压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对接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加强监管人员、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信息化平台使用,强化问题在线发现、处置、审核,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同时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快检提升活动,督促新搬迁的供销农贸市场,河滨水果批发市场和改造后的振兴农贸市场规范快检工作,加强培训,促进食品快检能力全面提升。三、加强食品超市监督检查要把对大中型食品超市、连锁超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的监督检查作为
3、年度工作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近效期食品管理等制度,严厉查处销售变质、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食品的违法行为。四、打造新型食品超市样板、打造和规范食品摊点示范街区(集群)在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0家食品销售示范店。同时,按照”科学培训、规范执行、明确责任、智慧监管”管理体系,选取1-2家大中型食品超市,打造新型食品超市样板。在每个农村大集打造2家以上食品摊点样板。同时,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和规范1个食品摊点示范街区(集群),引导推动全面落实六项标准。五、严格重点批发商监管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倒查摸排,建立肉类批发商台账,实行动态调整,
4、开展交易时段监督检查和抽检。明确规范标准,指导农村食品批发商规范提升。通过监督检查、行政指导、责任约谈等方式,督促批发商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持续推动瘦肉精问题快检、快查、快处”机制落实。六、加强特殊食品经营企业监管(一)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建立自查制度,参照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要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全面梳理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纳入自查范围,定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整改。实现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问题整改率达到100虬(二)强化食品安全经营管
5、理人员培训考核。加大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检考核力度,特殊食品在产生产企业抽考覆盖率达到100%,经营者抽考覆盖率达到70%,其中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覆盖率100%O(三)推进社会共治。继续开展特殊食品“五进”专项宣传,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提升公众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参与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七、做好投诉举报和舆情处置工作针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经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同意,可以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投诉,鼓励平等协商,自行和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核查,并按照行政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针对省、市局推送的舆情信息,要按照24小时反馈制度按时办理,在办理情况报告中要说明舆情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一律进行查处,一时无法查清的要进行续报、终报。八、探索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有效模式按照一户一档原则,汇集监管数据,逐步健全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开展食品销售企业信用分类,对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探索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平台功能并推广应用,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配合省局开展食品流通安全智慧监管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