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与学籍管理》程序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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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与学籍管理程序文件1 目的规范学生注册与学籍管理。2 .适用范围学生注册与学籍管理全过程。3 . 职责3.1 教务处负责新生注册及学籍管理工作。3.2 学生处负责组织新生入学体检。3.3 各系部协助新生注册、档案建立等工作。4 工作流程4.1 新生注册4.1.1 新生入学后,教务处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及时对高职学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按照潍坊市教育局的规定交送学籍备案表,办理中专学历学生学籍注册手续。4.1.2 教务处将注册的学生名单报送海事主管机关,并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学生信息的采集。4.2 在校生注册4.2.1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各教学系办理注册手续,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不注
2、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各系部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教务处通知相关部门办理退学手续。4.3 建立学生档案4.3.1 各系部负责为每个学生建立档案,按班级入柜管理。4.3.2 各系部辅导员组织集体办理借书证、学生证。4.4 学生学籍变动、登录4.4.1 学生平时的学籍变动(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等),由学生本人申请并报教务处,经教学副院长审核,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4.4.2 学生处负责每学期记录学生半军事化管理以及入学教育与军训评定。4.4.3 学院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教务处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确定毕业生名单。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山东省教育
3、厅注册,并由山东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4.4.4 教务处审核、颁发毕(结)业证书。4.5 学生奖惩4.5.1 学生处要及时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提出审核意见。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报分管院领导审定,院长审批;受留校察看以下处分的报分管院领导审批。4.5.2 学生处每学年初,组织评优活动,对年级评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处报请院办,并行文表彰。4.5.3 院办负责打印、传递表彰及处理的学生文件至学生处、教务处及各系部。4.5.4 对优秀学生的表彰和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文件,由学生处组织各系部存入本人档案。5 相关/支持性文件5.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5.2 人才培养方案6 质量记录6.1 1学籍表SDHS-02-05-01 (教务处保存,3年)6.3 学生自动退学审批表SDHS-02-05-02 (教务处保存,3年)6.4 学生休学审批表SDHS-02-05-03 (教务处保存,3年)6.5 学生复学审批表SDHS-02-05-04 (教务处保存,3年)6.6 学生转专业审批表SDHS-02-05-05 (教务处保存,3年)6.7 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登记表SDHS-02-05-06 (教务处保存,长期)6.8 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学生处保存,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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