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docx
《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XX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X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根据上级分配名额奖励若干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第三条我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按二、三年级实行差额评审。第四条我校每年组成校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中职国家奖
2、学金评审工作。第五条每年评审前学校进行积极宣传,并下发评审通知,二、三年级各班根据通知精神积极申报,以此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第二章评审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我校教育处会同教务处负责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第七条评审领导小组由教育处、教务处负责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第八条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的领导、班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若干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第三章评审程序与要求第九条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具体负
3、责组织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评审等工作,提出本校当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按照程序分别报送上级部门。第十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程序:(一)召开预备会。评审委员会召开预备会,提出评审工作要求。(二)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S)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由评审委员会汇总各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四)审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第十一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学校公告获奖学生名单。第十二条中职国家
4、奖学金评审要求:(一)材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上报材料是否及时、齐全、完备。(二)程序的规范性。主要是指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三)条件的相符性。主要是指入选学生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第四章申请条件第十三条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S)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凡因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评审资格;(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第十四条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 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 奖学金 评审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