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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样本关于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样本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住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木合同的类型为:。期限为:O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年,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_月_日起。(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法规示要: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2、,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试用期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法规示要: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
3、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录用条件为:。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三、工作内容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O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具体为:。使用提示: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
4、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法规示要: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法规示要: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
5、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
6、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五、劳动报酬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一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O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法规示
7、要: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第十一条甲方每月一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法规示要: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
8、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法规示要: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法规示要: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
9、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六、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
10、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O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七、劳动纪律第十八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法规示要:.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11、直至解除本合同。八、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法规示要: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
12、件的。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三
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使用提示: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十、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本合同期满的;(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甲、乙方双方
14、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但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得与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相同。第二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一)患病
15、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经济补偿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H*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