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 5711-2006 装备质量问题处理通用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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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FL 0106GJB 5711-2006代替 GJBz20359-1997装备质量问题处理通用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quality problems treatment of equipments2006-10-01 实施2006-05-17 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批准GJB 5711-2006本标准对GJBz 20359-1997军工产品质量问题处理规范 进行了修订。颁布实施后,代替GJBz20359-1997,同时废止 GJBz 20359-1997 o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是:a)标准名称改为装备质量问题处理通用
2、要求。b)将原标准分三个阶段、三类问题、三级处理主体的结构形式有机地加以融合,按职责、程序分别展开规定。c)扩充了标准的使用对象和质量问题的处理原则,提出了质量问题归零的概念和有关要求,明确了质量问题处理的各级职责,规范了质量问题处理的通用程序和评审方法。d)按GJB 0. 1-2001的要求对原标准的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电子信息基础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装备部驻北京地区军事代表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兴旺、尉超、杜文武、吴斌、马呈广、曾令明、刘天龙。IGJB 5711-2006装备质量问题处理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备研制、生
3、产、使用过程中质量问题的处理原则、分类、管理职责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局、装备主管机关(部门)及使用部队对装备质量问题的处理。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未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JB 1405A-2006装备质量管理术语GJB 1686A-2006装备质量信息管理通用要求GJB 3677A-2006装备检验验收程序GJB 5707-2006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监督要求GJB 57
4、09-2006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要求GJB 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 国务院、中央军委2005年9月20日3术语和定义GJB 1405A和GJB 9001A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处理原则4.1 坚持质量第一。4.2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4.3 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改进。4.4 坚持分级、分类处理。4.5 坚持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4.6 坚持原因找不出不放过、责任查不清不放过、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4.7 坚持有利于保证装备质量、有利于提高装备完好率、有利于增强部队战斗力。4.8 坚持装备质量问题归零的要求。5分类5.1 装备质量问题是指装备质
5、量特性未满足要求而产生或潜在产生的影响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的事件。装备质量问题按偏离规定要求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损失的大小通常分为三类,即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问题。5.1.1 一般质量问题对装备的使用性能有轻微影响或造成一般损失的事件。GJB 5711-20065.1.2 严重质量问题超出一般质量问题,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严重降低使用性能或造成严重损失的事件。5. 1.3重大质量问题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5.2某一具体装备可根据装备特点,按照5.1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方法。6管理职责6.1 军事代表室6.1.1 根据合同和有
6、关规定要求,监督承制单位处理装备质量问题。6.1.2 处理一般质量问题,报告严重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问题。6.1.3 经授权,参与或协调处理严重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问题。6.1.4 监督承制单位建立健全装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机制。6.1.5 监督承制单位对装备质量问题实施归零。6.1.6 跟踪验证承制单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装备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6.1.7 根据装备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影响程度以及处理情况,实施停止验收与恢复验收。6.1.8 根据军事代表局的要求,参加使用过程中装备质量问题的处理。6.1.9 向军事代表局报告处理装备质量问题的有关工作。6.1.10 收集、整理装备质量问题处
7、理的有关信息和资料。6.2 军事代表局6.2.1 组织处理严重质量问题,报告重大质量问题。6. 2.2协调处理军事代表室之间、军事代表室与承制单位之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一般质量问题。6. 2.3经授权,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6.2.4 检查、督促军事代表室的装备质量问题处理工作。6.2.5 参加跨军事代表局有关装备质量问题的处理。6. 2. 6参加装备重大质量问题调查。6.2.7根据装备主管机关(部门)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处理使用过程中装备质量问题。6. 2.8向装备主管机关(部门)报告装备质量问题处理工作。6.3装备主管机关(部门)6. 3. 1组织处理重大质量问题。6.3.2检查、督促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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