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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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加强赛前赛中赛后监管。根据深化体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赛前研判、赛中指导和赛后评估,不断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四)优化体育赛事活动服务。围绕赛事活动需求,在宣传引导、技术指导、安全培训等方面不断优化服务,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和服务制度。云南省体育局(以下简称省体育局)负责全省范围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云南省体育总会(以下简称省体育总会)、地方体育总会、全省性体育协会及其他体育协会(以下简称体育协会)应充分发挥职能,按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负责相关体
2、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服务、引导和规范。第四条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绿色、简约、廉洁的原则。鼓励融入或体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和地域特点,培育云南本地特色的赛事品牌。第五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主办方是指发起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承办方是指具体负责筹备、实施体育赛事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协办方是指提供一定业务指导或者物质及人力支持、协助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以下同)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负责,赛前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第六条
3、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监管服务职责O第二章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审批和备案第七条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主办或与其他省直部门共同主办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由州市人民政府按照申办综合性运动会的相关规定申办,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举办。地方人民政府以及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所辖区域内的综合性运动会自行确定申办办法。第八条申办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按照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申办。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与我省共同主办但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导的国际性体育赛事活动,需列入体育总局外事活动计划,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或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体育局或省人民政府审批。省内自行
4、主办,或与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共同主办但由省内主导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或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体育局或省人民政府审批,不列入体育总局外事活动计划,但应统一向体育总局备案。其他商业性、群众性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地方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第九条举办需要行政许可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第十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云南省内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境内开展临时体育赛事活动的,应当经省体育局同意,并报省公安厅备案,同时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
5、境内活动管理法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的相关管理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省内举办体育赛事活动,需由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共同主办或承办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至少提前50日报省体育局批准同意,同时原则上须报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将州市人民政府作为联合主办或承办单位,需由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作为指导单位的,原则上须报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须由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共同主办或承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活动应当至少提前60日向省体育局完成前述的各级申报同意后,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相关规定执行。省体育局直属单位与地方联合主办或承办相
6、关体育赛事活动的,应报省体育局备案。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作为赛事活动的参与单位。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省内主办或承办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与相应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协商一致,如暂未设立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应当与体育总局相应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相关单位协商一致。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省内主办或承办相应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与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及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协商一致,如暂未设立省级单项体育协会的,应当与省体育局协商一致。第十一条省体育局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将根据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体
7、育总局相应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对承办方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视情下发督查通知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以社会效益或兼顾盈利为目的,通过市场化运作,满足社会群众对体育赛事活动需求的群众性、商业性体育赛事活动(比如马拉松、龙舟等),根据举办层级,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马拉松、龙舟以及其他特定项目的群众性、商业性体育赛事活动达到审批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审批(或备案)后方可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等重点人群参与的体育赛事活动,非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及由社会群众组织参与的体育赛事活动均归口于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范畴;商业性体育赛事活动归口于体
8、育产业类体育赛事活动范畴;竞技体育赛事体系内的体育赛事活动均归口于竞技体育赛事活动范畴(包括青少年体育锦标赛、冠军赛等选拔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各类赛事b第十二条需要申报审批或备案的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应当至少在开赛前50天提出审批申请或者备案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审批表(备案表)o包括赛事的时间、地点、内容、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参赛规模等。赛事时间应至少包括筹备期、竞赛期及结束期等阶段的起始时间及截止时间;室内赛事活动的地点应具体至门牌号,室外赛事活动的地点应提供赛事区域或赛事路线;赛事活动的内容应包括竞赛规程、实施方案、秩序册、竞赛日程表、成绩册等。(二)赛事组织方案、应急预案(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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