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体系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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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通过对于流通能力和流通阻碍不同的划分习惯于将财产能够划分成动产与不动产。物权法中对动产和不动产的概念下了定义,那些土地及其地面上的建筑物和其他成分,属于不动产的范畴;那些不属于不动产的,就基本上被划分到动产的范畴。根据物权法中就动产与不动产的分类,便产生了物权法的两个基本制度分类,也就是动产物权法律制度和不动产物权法律制度。一般来说,对于动产与不动产的划为标准为该财产移动后会不会对于其本身的价值造成止损还有就是会不会影响其自身的使用价值。一般来说不动产较为容易确定,而由于动产本身种类庞杂项目繁多,且随着生活水平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动产也在不断地增加。所以明确不动产的特点,
2、确定了什么是不动产。那么除此之外的便是动产。也就能够使得立法者更好得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关键词:善意取得;不动产;交易行为有效性ABSTRACTInourdai1y1ife,weareusedtodividingpropertyintomovab1epropertyandrea1propertythroughdifferentdivisionofcircu1ationcapacityandcircu1ationobstac1es.The1egis1atorsa1sogivethemdifferent1ega1meaningsintheproperty1aw.The1andanditsattac
3、hmentsandothercomponentsareca11edrea1estatein1aw;Otherthanrea1property,itisrough1yc1assifiedasmovab1eproperty.Throughthedivisionofmovab1epropertyandimmovab1epropertyintheproperty1aw,twomajorsystemsoftheproperty1awareformed,name1y,the1ega1systemofrea1propertyandthe1ega1systemofmovab1eproperty.Genera1
4、1yspeaking,thec1assificationstandardofmovab1epropertyandrea1propertyiswhetherthepropertywi11causestop1osstoitsownva1ueaftermoving,andwhetheritwi11affectitsownuseva1ue.Genera11yspeaking,rea1estateisre1ative1yeasytodetermine.However,duetothehugevarietyofmovab1epropertyitse1fandvariousprojects,andwitht
5、hecontinuousprogressof1ivingstandardsandscienceandtechno1ogy,movab1epropertyisa1soincreasing.Therefore,itdefinesthecharacteristicsofrea1estateanddetermineswhatrea1estateis.Thentheotherismovab1eproperty.Thiswi11enab1e1egis1atorstobetterformu1atere1evant1ega1systems.Keywords:Acquisitioningoodfaith;Rea
6、1estate;Effectivenessoftransactionbehavior第一章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述1-21.1不动产的概念和特点11. 2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2第二章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历史渊源与中外比较2-42. 1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历史渊源2-33. 2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两种立法形式3-4第三章中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规定4-61.1 我国民法中善意取得之规定4-6第四章中国民法典体系下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缺陷.6-84. 1对于“善意”与“合理”认定的不明确6-74.1 将动产与不动产置于同一制度下74.2 对于无权处分界定的不明确7-8第五章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之完善8-1
7、15. 1对于善意的认定标准8-95.1 明确什么是合理的价格9-105.2 将动产善意取得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分开10-11参考文献H引言善意取得制度最初是出自日耳曼法里面的“以手护手”规定,这是由于经济的持续增长随之出现的,又由于各个国家的各种新的观念的持续沟通互动,对以前就善意取得上的错误认识产生了影响,便逐渐都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领域至关重要的、无法替代的法律制度,是使市场的各个交易行为能够获得保障的重要依据。不过,每个国家关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观念存在差异,基本上可以分为肯定论与否定论。就外国的法律制度而言,瑞士、德国等国家皆规定了相对系统的建筑物善意取得制度,从
8、而确保市场的各个交易行为的有序开展,是房屋等建筑物的市场交易行为有所制度保障,尽可能的维护善意第三人的正当利益。而日本、法国等国家就基于不动产登记制度从而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正当利益。英美法系国家则不赞同成文法典中规定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适用判例法,不动产交易行为的规定也体现了善意取得制度。第一章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概述1.1 不动产的概念和特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通过对于流通能力和流通阻碍不同的划分习惯于将财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而立法者在物权法上也给予了两者不同的法律含义,对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及其他组成部分,在法律上称为不动产;而除了不动产之外的则被大致归为动产。通过在物权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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