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煤矿探放水制度.docx
《5、煤矿探放水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煤矿探放水制度.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探放水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有掘必探规定第1条 所有开掘工作面均要进行物探和钻探工作,落实“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超前探测措施,对“有掘必探”实行红线管理。第2条 每个开掘工作面必须按要求配备钻机及相关配套设备,确保超前钻探正常开展。第3条 矿井要配备满足要求的物探设备和物探技术人员或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有效开展超前物探工作。第4条 开掘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钻探作业专篇,留出作业时间并组织进行钻探第5条 地测部门按规定提前编
2、制超前探测设计,包括物探设计和钻探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审查,遇物探异常区时,须补充编制专门的异常区钻探验证设计。第6条 超前探测中物探及钻探参数依据作业地点具体地质、水文条件确定,必须保证超前距不小于30米,帮距不小于20米。第7条 超前物探时,生产队组按规定清理现场,满足物探施工需要,物探成果由总工程师及地测部门负责人审查。第8条 超前钻探由矿探放水队施工,现场持证人员不少于3人,探放水队要编制落实超前探测安全技术措施。第9条 超前探测实行现场验收制度,施工负责人填写钻探原始记录单,钻探负责人、安全员、跟班队长签字验收,地测部门整理存档。第10条依据超前探测情况,地测部门及时填写工
3、作面超前探测牌板,并编制防治水“三单”,由总工程师审核,按要求及时发送生产、安监、调度等相关部门,队组要严格执行通知单要求。第11条 队组必须对钻探情况进行详细记录,遇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地测防治水科汇报。钻探记录内容包括:探测时间、地点、探测深度、探测人员姓名、探测钻孔倾角等,并以月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记录待查。第12条 开掘工作面钻探由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由安监处、地测防治水科负责钻孔探测情况抽查,对弄虚作假的按触范“红线”进行处理。第13条对于异常涌水,按相关要求及时采样化验。第14条地测部门建立超前探测及物探异常区钻探验证台账。二、专门探放水规定第15条在接近积水区、小窑老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 放水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