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非银行金融机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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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非银行金融机构第01讲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的概念经济补偿制度、因合同而产生的法律关系保险形成的要素可保危险的存在:偶然性、承保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多个经济单位的结合随机事件的科学化保险的职能分散风险(内在功能)组织经济补偿(外部功能)融通资金(特殊职能)保险的种类保险基金来源商业性保险、政策性保险保险对象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保隙的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债务人投保)、信用保险(债权人投保)、人身保险保险的实施形式自愿保险、强制保险保险责任承担的次序原保险、再保险保险人承保危险的数量单一危险保险、综合危险保险保险合同的概念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主体当
2、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和可保利益我国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必须拥有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实缴货币资本为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我国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必须分业经营必须依法办理再保险再保险,又称第二次保险,或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自己第一次承保的保险责任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其他保险人的法律行为(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
3、积金总和的10%)必须提取准备金和公积金必须提存保险保障基金必须保证有充足的赔偿能力必须依法运用保险资金不得瞒骗有关人员必须建立精算制度必须妥善保管法定的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十年保险中介人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保险公估人对危险的查勘、评估,及危险发生后,对损失的原因及程度进行查勘和估计信托的概念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的行为信托的特点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具有充分的信任关系,是以信任为前提的受托人以
4、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产,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或者是信托法律的规定,行使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的权限,并就此承担责任受托人因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而产生与第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仅归属于受托人,不直接归属于委托人或受益人信托财产在实质上归属于委托人和受益人信托的基本构成要素信托关系人,即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信托行为信托目的信托财产信托的种类受托人承受信托的目的是否盈利商事信托、民事信托信托目的公益信托、私益信托信托关系建立的依据设定信托、法定信托信托行为契约信托、遗嘱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关系自益信托、他益信托信托公司的职能财务管理职能(基本职能)资财融通职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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