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docx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淮(八)环罚告(2023)8号淮南市天阔矿山机械制造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2UWK2E44法定代表人:王传珍地址:工业广场变电所以北(原中兴公司运输队大院)诉对你厂开展检查,经查:你厂露天放有数桶调和漆(中黄色)和数台二手矿用设备,其中一台破碎机表面涂有中黄色油漆,手指触摸呈湿状,未干,该破碎机周围地面有漆雾痕迹,存在露天喷、刷漆情形,无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以上事实,有我局八公山区分局2023年9月19日、20日和24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为凭。你厂以上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大
2、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使用”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之规定,参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皖环发(2023)20号)进行裁量,我局对你公司拟处罚款人民币I1OOOO元(壹拾壹万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对你公司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符合听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如果要求听证,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联系人:王光磊电话:地址:邮政编码:2320012023年10月8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淮南市 生态环境 行政处罚 事先 听证 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