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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的有关保密文件资料能够在特定范围内使用,保证公司利益不受到损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及备忘录等。第二章密级划分和密级标识第三条密级划分。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可以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1“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2. “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3. “秘密
2、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第四条密级标识。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专用印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1 .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2 .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印“机密”专用印章。3 .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印“秘密”专用印章。第三章文件保密管理第五条文件打印。1 .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2 .打印部门应当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当在发
3、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当由总经办负责打印。3 .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当全部销毁,计算机存档应删除或加密保存。4 .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第六条文件发送。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5 .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6 .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7 .绝密、机密、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发布、公开与传送。8 .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并且在提供前与其个人签
4、订保密协议。第七条文件借阅。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需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第八条文件复印。1 .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2 .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3 .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4 .严禁复制绝密文件。5 .机密文件复印必须由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6 .秘密文件复印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第九条文件保管和存档。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应当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
5、保管。2 .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和复制应在文件保管处登记,以备核查。3 .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当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第十条作废文件的处理。1 .文件保管人应当定期对保管的文件进行清理,对于已过时或作废的文件要进行销毁或者解密。2 .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应当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进行。第十一条保密责任。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3 .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或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4 .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文件。第十二条监督和检查。1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2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保密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当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部门主管。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