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5环海洋〔2023〕3号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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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索引号Oooo14672/2023-OOO11分类海洋生态环境管理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生成日期2023-01-10文号环海洋(2023)3号主题词生态环境部文农业农村部件环海洋(2023)3号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渔业厅(局、委),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海水养殖是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的重要方式,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海产品的需求,而且对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计具有重要意义。但部分地区海水养殖的不规范发展对局部海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2、,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强监管,推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沿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海水养殖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各项部署,坚持分区分类、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采取针对性举措,协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海产品保供,助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促进海水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一.严格环评管理和布局优化(-)强化环评
3、管理。沿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海水养殖相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海水养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管理。沿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渔业)部门组织摸排未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海水养殖项目,2023年底前基本摸清底数,从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入手,制定整改方案并逐步依法推动解决。(二)优化空间布局。沿海各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本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按照规划三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划定方案,严格养殖水
4、域、滩涂用途管制,进一步优化海水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禁止在禁养区开展海水养殖活动,加强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污染防控,加强重点养殖基地和重要养殖海域保护。加强养殖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全民所有水域内无水域滩涂养殖证从事养殖生产等违法行为,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实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三)建立信息台账。沿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渔业)等部门,指导督促沿海地市将海水养殖排污口纳入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中,摸清海水养殖排污口底数。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查清海水养殖方式和排污口分布、数量、排放方式、排放时间和频次、排放去向等关键信息。加强海水养殖排污口备案管理,实现应备尽备。2023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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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05 环海 2023 关于 加强 海水 养殖 生态环境 监管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