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质量安全奖罚规定.docx
《集团质量安全奖罚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质量安全奖罚规定.docx(1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天元发20173号关于印发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规定的通知集团各单位、机关有关部室:为全面贯彻“塑精品、创一流”的质量方针和“安全第一,绿色节能”的环境安全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多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同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保证集团质量、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集团“三层九中心”战略定位及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规定,现予以印发。本规定自二。一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原天元发2012 11号文件及补充修订文件同时废止。特此通知。二 O天元建设
2、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规定工程质量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线,也是企业发展必须依托的品牌,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关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此,本着对社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结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集团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一奖励(-)工程质量奖励第1条:对获得“鲁班奖”工程的奖励金额为:土建工程6元/n?(包含水电安装)、安装工程按其产值的3%。、装饰工程按其产值的2%。其中项目经理占奖励金额的15%,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占15%,质量(技术)科长占5%,余额分公司
3、占30%,项目部占70%。第2条:对获得“泰山杯”奖工程的奖励金额为“鲁班奖”工程奖励金额的50%。第3条:对获得“沂蒙杯”奖工程的奖励金额为“泰山杯”奖的50%。(群体工程按最大单体工程面积计算,单体工程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第4条:对获省级“优质结构”奖的工程,并接受现场复查的,按1元/作奖励,(群体工程按最大单体工程面积计算,单体工程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工程竣工后执行。未接受检查的不予奖励。第5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奖项的工程,奖励金额结合奖项的实际情况分别按“鲁班奖”工程、“泰山杯”工程和“沂蒙杯”工程奖励金额的5%70%。第6条:外出施工所创出的工程所在地奖项按同等级的
4、L5倍予以奖励。第7条:未经集团批准、推荐上报的“创优”工程不予奖励;同一工程获多级奖项时,按最高获奖级别奖励,不重复计奖,当年计算奖金时,尚未结算完成的工程,奖励金额按施工合同计算,后期不再调整。(二)工程安全奖励第8条:对获得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工程,奖励金额为:2. 0元友广。其中分公司占20%,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占10%,项目(栋号)占35%,项目经理(栋号负责人)占20%,项目(栋号)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占15%,具体分配方案由分公司或项目(栋号)确定。第9条:获得“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工程,按1元An?奖励,获得“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工程,接受检查的,按1元/M
5、奖励,未接受检查的,按0.5元/#奖励。获得“省级安全文明小区”的工程,按0.5元/Hi?奖励。第10条:参加省级安全检查或抽查评定为优良的工程,奖励金额为:0.5元/M,奖励人员范围、比例同第8条。第11条:推荐为国家级“质量安全综合性交流学习工地”的工程,奖励金额为:2. 0元/N;推荐为省级“质量安全综合性交流学习工地”的工程,奖励金额为:1.5元/Hi2;推荐为市级“质量安全综合性交流学习工地”的工程,奖励金额为:1.0元/冠,临沂市本地及县级市不参与奖励。“奖励人员范围、比例、数额参照第8条。奖励市级“质量安全综合性交流学习工地”的工程,应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等行政级别的单位组
6、织和发文;奖励省级“质量安全综合性交流学习工地”的工程,应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等行政级别的单位组织和发文;奖励国家级“质量安全综合性交流学习工地”的工程,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同等行政级别的单位组织和发文。观摩工程奖励时,应将组织单位发文通知原件、观摩人员签到表及现场照片等书面资料报质量安全部审查。直辖市按照省级行政级别执行。第12条:未经集团批准、推荐上报的“创优”工程不予奖励;已获得文明工地等荣誉称号的群体工程,奖励时计算面积以所申报单体工程面积为准;虽已获得文明工地等荣誉称号,但未经主管部门抽检的工程,按原奖励金额的50%进行奖励;同一工程获多级奖项时,按最高获奖级别奖励,不重复
7、计奖。第13条:上半年、下半年检查评比中,奖励分公司前二名5000元、3000元,奖励工程前二名5000元、3000元;年度综合考评按照集团与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奖励。(三)质量技术管理成果奖励第14条:凡被评为国家级工法的每项奖励2万元,被评为省级工法的,每项奖励1500元,被评为公司级工法的每项奖励500元。第15条:通过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的工程,每项奖励1万元。通过国家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的工程,按1元/以奖励。第16条:被评为各级优秀QC小组的奖励:获国家级优秀QC小组奖励30005000元,获省、部级优秀QC小组奖励1000 - 3000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团 质量 安全 奖罚 规定